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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20年,她一直希望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4)

2017-08-06 10:03:0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现在有关部门正按照程序为她处理此事。”董校长说,如果上级部门有相关结论之后,校方可以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对于董校长所说拿着火柴烧东西的行为,崔桦回应称,过了将近20年,真的记不清是否有这样的小事,而母亲以及更上一辈根本没有任何精神病,“我姐姐在20多岁时,因为感情问题,是变成了精神残疾人,但我家根本没有精神病史。”

残联:当年所办证件程序和手续均不合法,证件无效

记者联系上了海淀区残联张理事长,他表示,崔桦多次反映自己的问题,经过工作人员查询核对,找到了相关材料发现,当年为崔桦办证的所有程序和手续均不合法,“她竟然有两个残疾证,而且是通过不同的街道办理。经过鉴定,我们认为以前的两个证件均无效,不能把她认定为残疾人。”

“现在残联认定精神病证件无效,可学校又不认可残联的说法,我这个背负了20年的精神病名声,何时才能卸下来?”崔桦说。

律师说法:可申请劳动仲裁

北京市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说,由于劳动案件是仲裁前置案件,首先崔女士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如果校方执意要崔女士证明其曾经没有得过精神病,崔女士可以依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要求校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崔女士曾经得过精神病,否则就要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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