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罗湖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的相关规定,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均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而为了逃避海关监管,“水客”可谓是绞尽脑汁、花样百出,有的利用茶叶盒藏匿,有的利用鞋盒甚至藏在球鞋里,更有甚者直接绑藏在自己身上。对此,海关始终保持打击“水客”走私的高压态势,今年前7个月,该关查获涉及武器弹药的走私、违规案件34宗,缴获枪支、仿真枪64把,配件250件,铅弹、BB弹超过1万粒。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朋友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们,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海关始终严厉打击各类走私违法行为,因此,切勿听信走私分子蛊惑,为了些许报酬就为其带货走私,一旦查实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