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老人贪图高额回报落入圈套:钱没赚到房子没了

2017-07-24 13:15:0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

国家严格禁止公安机关介入经济纠纷,而对于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又不清晰,操作性不强,所以公安机关判断是否刑事立案,格外谨慎。宁可不立案,也不能立错案。针对此,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明确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老人贪图高额回报落入圈套:钱没赚到房子没了

北京市人大代表、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

丁惠赶忙跑上楼,发现门锁已换。这一刻丁惠终于相信,自己果真陷入了一场骗局。

离异之后,丁惠跟女儿一家三口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生活虽不富裕,一家老小的日子却过得平淡温馨。

女儿生完孩子一直没去工作,眼看老二又快出生了,老人心里有点儿犯愁。虽说自己的几千块钱退休金过日子问题不大,可是闺女提出想在学区换套房,平时又不注意节俭,没什么积蓄,哪儿有钱换房呢?此时,她对“朋友”介绍的理财项目动了心。

丁惠所说的“朋友”是在公园认识的。2016年5月初,“朋友”多次向她介绍“以房养老”的理财项目。说这种理财不用出一分钱,只要名下有房,就可以把房产做抵押,借钱投资,每月可以稳稳当当拿到5%的利息。

这次丁惠主动找“朋友”,并且与项目人广某见了面。广某当面向丁惠承诺,由他来支付借款利息,而且借钱、抵押等手续都不用丁惠操办,只需签字。临走时,广某特意提醒丁惠,这事儿不用告诉子女,以免节外生枝,错过这次投资的良机。

从5月19日到23日,丁惠跟着广某等人先后到公证处签字,在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再到银行转账。一翻折腾之后,丁惠把房产抵押的190万元借款,转入广某的账户。

8月的一天,丁惠突然接到金主(即出借人)电话,催她支付3个月的借款利息,每月5%,总计28.5万元。金主威胁说,不及时还钱就把房子卖了。

丁惠顿时蒙了,出借人的利息不是广某来付吗?自己一分钱没拿到,怎么还欠了近三十万元的债?她马上给广某打电话,广某劝她不要着急,他马上联系金主,再容他几日把利息补上就没事儿了。广某还告诉丁惠一个补救办法,尽快介绍几个老人来投资,这样可以早一点保住房子。

关键词:老人圈套房子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