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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出庭受审 参与抓捕警察遮挡屏后“隐身”作证

2017-07-13 07:14:07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三人合伙运输毒品的案件。由于其中一名被告人否认运毒,为准确查明该被告人是否明知车内有毒品这一关键事实,法庭通知两名参与实施抓捕的警察在遮挡屏后“隐身”出庭作证。庭审后,该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就关键证人、鉴定人,特别是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在该院刑事审判实践中的运行情况,以及相关机制建设取得的成效进行通报。

一名毒贩翻供不认账

检方指控,张某伙同乔某和霍某于去年12月28日,从河北省张家口市运输毒品进京贩卖,三被告人携带毒品乘车行至本市海淀区上庄路附近时被抓获,警方从车内起获冰毒1008.86克。检方认为,以上三名被告人均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缉毒民警在遮挡屏后作证。

缉毒民警在遮挡屏后作证。

庭审前,合议庭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乔某表示自己只是陪着另两名被告人来北京,并不知道车内有毒品。

鉴于这一情况,法官经与公诉人沟通,认为为准确查明被告人乔某是否明知车内有毒品这一关键事实,有必要通知参与实施抓捕的警察对抓获三名被告人的过程,特别是警方在车内起获毒品的位置出庭作证。

民警“隐身”出庭作证

合议庭随即按照该院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关于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工作机制,依法通知两名参与抓捕并起获毒品的警察出席法庭作证。

随后,两名缉毒民警先后出庭作证,但与其他证人不同的是,两名民警的座位前,摆放了一个毛玻璃屏风,除了公诉人和法官外,法庭上的其他人无法看到民警相貌。

缉毒民警在遮挡屏后作证。

缉毒民警在遮挡屏后作证。

遮挡屏是防止暴露警察的身份信息、面貌特征,同时合议庭还安排了专人使用专用通道负责将出庭警察接进送出法院,在物理上隔绝警察与被告人及家属的接触可能性。民警坐在这个遮挡屏后面,回答了法官关于毒品线索以及经过等问题。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新闻链接

警察出庭已成为工作常态

北京晨报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市一中院从2014年开始,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开展联合试点和探索,将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范围确定为“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存在较大争议,在现场目击犯罪的警察需要出庭就其目击情况予以说明”等六种情况。

据了解,这一机制运行三年来,在该院审理的158件包括故意杀人、伤害致死及重大毒品类一审刑事案件中,共有62人次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其中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39人次,出庭作证警察占全部证人、鉴定人的62.9%,警察出庭已成为该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常态。

新闻多一点:大毒枭被判死刑不服上诉 缉毒民警视频出庭指证

30多岁的唐永锋虽然一直在广东,但他却远程操控着一个贩毒团伙,在半个月内,先后三次从广东往南京运输和贩卖冰毒26公斤,这也是南京市贩卖、运输数量最大的毒品案。落网后,三个“马仔”都认罪了,并说出幕后老板就是他时,他却拒不认罪。在零口供被判死刑的情况下,唐永锋又提出上诉。近日,这起特大贩毒案二审在江苏省高院开庭,审判长由该院院长许前飞担任,两名办案民警和一名同案罪犯出庭作证,为保护证人,法院还首次启动了证人保护程序。

缉毒民警在庭审中视频作证(资料图)

缉毒民警在庭审中视频作证(资料图)

现代快报记者李绍富

案情

南京贩卖、运输数量最大毒品案

4人团伙半月运贩冰毒26公斤

异常

瘾君子突然很活跃

这起特大运贩毒案发生在2013年10月份。当时,南京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南京部分瘾君子异常活跃,警方根据工作经验断定他们活跃的背后,一定隐藏着巨大的毒品交易。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一个叫冯邱的人进入警方视线,他跟警方重点监控的一些曾经的瘾君子联系频繁。经过对冯邱等人的调查,民警发现冯邱只是一个中间联络人,他的上家是常年在广东的唐永锋。平时,唐永锋负责从广东通过开往连云港的大客车,运送毒品来南京。毒品到达南京后,由李小龙和王某(未成年人)负责到指定的地点接货,并送到唐永锋出钱为他们租的出租屋。

侦查

毒贩通过长途客车运毒

当毒品到达南京后,冯邱开始联系下家。联系好下家后,冯邱就向唐永锋汇报,征得他同意后,就安排李小龙和王某送货到指定的地点,并交给指定的人。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警方的调查和李小龙等人被抓后供述,李小龙和王某都是在广东认识了唐永锋后,在他的安排下来南京帮忙运输和贩卖冰毒的。

2013年10月2日和10月9日,唐永锋通过深圳开往连云港的大客车,两次分别将装有7公斤和9公斤冰毒的纸箱运送到南京工业大学附近。按照唐永锋的指示,李小龙和王某前去接下这批毒品,并存放在江东中路一高档小区的出租屋里。

缉毒民警在毛玻璃后作证(资料图)

缉毒民警在毛玻璃后作证(资料图)

抓捕

团伙4人先后落网

7天后,唐永锋又通过同样的方式运送了10公斤毒品到南京汤泉服务区。这次,当王某前去接货后,转移到江东中路的出租屋时,被警方抓获。民警当场从王某所带的纸箱内,查获40袋白色晶体状物质。后来,又从他的出租屋查获了3袋同样的晶体状物质。后经鉴定为冰毒,总计为10.55公斤。

随着王某的落网,李小龙和冯邱,以及远在广东的唐永锋均很快落网。

据介绍,这是南京市贩卖、运输数量最大的毒品案。

一审

大毒枭零口供被判死刑,两马仔死缓

同时,警方还查明,2013年10月中旬,经过冯邱联系,由唐永锋同意后,安排李小龙和王某,先后将4公斤冰毒送给两名吸毒人员。

南京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时,李小龙、冯邱、王某三人均承认运输和贩卖毒品,并认定唐永锋就是他们这个团伙的幕后老板。可在法庭上,唐永锋拒不认罪,否认自己认识冯邱、李小龙以及王某,并称自己从未运输和贩卖过任何毒品。

虽然唐永锋极力否自己运输和贩卖毒品,但法院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认定这个贩毒团伙的幕后老板就是唐永锋。

鉴于他贩卖运输毒品的数额巨大,且拒不认罪,虽然是零口供,最终还是被南京中院以运输和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小龙因同样罪行,被判死缓,冯邱因贩卖毒品罪,被叛死缓。王某因是未成年人,被另案处理。

二审

大毒枭以证据不足为由,不服上诉

一审宣判后,唐永锋、李小龙、冯邱均不服,向江苏省高院提出上诉。8月7日,江苏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此案二审的审判长由江苏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担任。

当天下午3点,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庭审开始。当合议庭成员宣读完一审判决书后,上诉人在陈述上诉理由时,冯邱当庭认罪悔罪,并提出撤诉,后经合议庭裁定,允许他撤回上诉。

缉毒民警在毛玻璃后作证(资料图)

缉毒民警在毛玻璃后作证(资料图)

唐永锋的上诉理由是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认定他构成运输和贩卖毒品罪。李小龙的上诉理由则是,他此前不知道唐永锋让他接送的是毒品,知道后他就没干了,原审量刑过重。

法院出新招,办案民警视频出庭作证

在质证环节,为了指证唐永锋的犯罪行为,检方出示了新的证据,申请当庭播放了两段警方抓捕时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录像。同时,检方还申请已在监狱服刑的另案处理的同案犯王某,以及参与抓捕王某的办案民警出庭作证,得到了法庭的允许。

同时,法院考虑到保护证人,首次启动了证人保护程序,对出庭作证的缉毒民警不公开姓名、单位和个人等基本信息,并通过视频作证,图像和声音均进行了处理。

现代快报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前来作证的民警被法警从单独通道安排到了证人室,以视频方式作证,视频上民警的面部和警号都做了模糊处理。从他的口型可以判断出,声音稍有滞后,明显也做了技术处理。

根据检方提供的视频显示,在王某刚被抓后,他的电话先后响起来,在民警示意下,他用免提接听了电话。虽然对方的声音不太清晰,但依然能听出“东西拿到了没有?”“送500克到桥北加油站旁边的麦当劳……”。

在证人室的办案民警作证称,他是参与抓捕王某的民警,法庭当庭播放的两段录像,都是他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来的抓捕现场。

而王某也确认当庭播放的是抓捕他时的录像,并称录像中他两次接到的电话,都是唐永锋打来的。第一次是问他货拿到了没有,他回答说拿到了。唐永锋还让他去买两张电话卡和一部手机,其中一张卡只跟他联系。第二次是唐永锋询问他是不是40袋货,并问他验货没有,黄色的多不多。还让他送500克到桥北加油站的麦当劳。

毒枭辩称不知是毒品,拒不认罪

在当天的法庭上,李小龙和王某在面对检察官询问时,都称唐永锋就是他们的老板,是唐永锋安排他们从广东来南京,贩毒都是听唐永锋的。当庭播放的录像也显示,王某被抓后,不知情的唐永锋,还先后两次打电话指挥他运输和贩卖毒品。

一切证据都指向了唐永锋是这个团伙的幕后老大,而唐永锋依然拒不认罪,他承认自己先后两次打电话给王某,但称自己从来没提过毒品,也不知道是毒品,称自己是替一个叫“星哥”的人办事。卖东西的钱,都进了“星哥”账户。

对为何一审时不承认是为“星哥”做生意时,唐永锋称,因为当时自己的老婆在“星哥”势力范围内,担心自己把“星哥”供出来后,对方杀自己的老婆。现在是因为自己被判死刑了,加上自己确实不知道“星哥”让他运输和贩卖的东西是毒品,所以说出来,希望减轻自己的罪行。

对此,检方当庭反驳,并出示了民警补充的情况说明。民警经过调查后称,根据他提供的信息,并未发现他跟“星哥”有任何经济往来。同时,“星哥”跟他们这个贩毒团伙也没任何关系。

在当天的法庭上,唐永锋的辩护律师为他做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在最后陈述环节,唐永锋依然不认罪。当天的审理结束后,法庭并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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