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这一点点小事,就要拘留我7天,咋不拘留我一辈子呢。”日前,40岁的莱芜女子谭某面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始终拒绝签字。她口中的“一点点小事”,其实是闯红灯过马路被拦后拒绝接受处罚,并且对交警和志愿者拳打脚踢……
闯红灯女子(视频截图)
6日下午6点15分,在花园路与洪家楼西路交叉口处,一女子低着头闯红灯斜穿路口。志愿者一边喊她,一边挥动小旗劝阻。女子对此却无动于衷,径直向前走去。历城交警大队法制科民警刘鹏正在路口执勤,看到这一幕后上前拦下该女子。
“知道刚才闯红灯了吗?”面对交警的当面问询,女子一边侧着身子继续前行,一边说自己刚才想事情没有注意。当民警要求女子接受批评教育时,女子仍没有停下的意思,反复强调自己要去医院看病。
民警继续上前制止,女子突然情绪激动,手持一把合上的遮阳伞,突然砸向交警的胳膊,并开始动手推搡。见此一幕,多名志愿者赶来。女子情绪越来越激动,拉扯间还多次用脚踢向志愿者。
“我警告你,你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必须立即停止,否则采取强制措施!”交警多次警告,女子仍将遮阳伞和挎包用力挥舞。不得已,交警只好朝女子面部喷出催泪瓦斯。女子用手捂脸蹲在地上,哭喊着“我的眼睛,带我去医院”。
不久后,多名警力闻讯赶来,用矿泉水给女子清洗眼睛,并将她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经调查,女子谭某今年40岁,是莱芜人。当得知自己的行为构成妨碍执行职务、面临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时,女子又一直拒绝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不拘留我就签,我还要上班呢!”女子说。
民警多次重申,女子若不服从决定,可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女子沉默片刻后语出惊人,“就为这一点点小事,就要拘留我7天吗,咋不拘留我一辈子呢。”民警耐心解释,对于她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要行政拘留,而一辈子属于无期徒刑。女子竟不耐烦地说:“行了,我杀了你,直接给我判无期呗!”
最终,该女子也没有同意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当晚,该女子被送进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