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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面前莫任性

2017-09-06 07:16: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郭光文

红灯,作为交通信号灯中的禁行标志,人们对它并不陌生。因为大家深知,谁要是闯红灯,轻则会引来扣分罚款的交规处理,重则遭到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极则导致车毁人亡的灭顶之灾。所以,人民群众特别是驾驶人员在红灯面前大都是十分谨慎和严格规范的。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红灯”。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以此约束自己的言行,表现出可贵的思想清醒和政治觉悟。但毋庸讳言,面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红灯”,随意放纵自己的仍然大有人在。据新华社报道,江西省上饶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俞岳林,在因下属单位违纪被追究主体责任期间,不仅不闭门思过,反而变本加厉接受超标准用餐招待,结果受到组织免职处分。某县县委副书记由于为政不廉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不服,与当事人串通一气、伪造证据、试图翻供,并且以死相威胁。最后,落了个撤销党内职务的可悲下场。

我们身边,这种“红灯”面前任性的事例并不鲜见。有的东绕西拐、另辟蹊径避着闯——大路不通走小路,陆路不通走水路,千方百计钻政策法律和党纪党规的“空子”;有的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偷着闯——避开“交警视线”闯者有之,遮盖“车牌号码”闯者有之;有的寸步不让、分秒必争抢着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耳不闻,“红灯”亮了不停步。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政治生活中形形色色闯“红灯”现象的产生,既有党性观念不强的原因,又有监管措施乏力的影响,更有侥幸心理的作祟。它不仅辜负了组织培养,毁掉了自己前程,而且扰乱了正常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人民利益。对此,我们绝不能熟视无睹。

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务必牢记:时刻不忘政治生活中的“红灯”警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对标“五个坚持”,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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