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西安市公安局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吴华于2016年12月11日以邮件形式向被告西安市公安局提交《申请书》,被告于今年1月18日作出《告知书》。另查明,1991年3月,西安市公安局以吴华涉嫌非法倒卖文物将其家中的部分古钱币及文物查获,并出具《西安市公安局第七处暂存单据》及罚款单据、收条。
法院认为,被告作出《告知书》认为,原告申请事项系信访事项,但未向法院提交任何相关联的证据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依据,加之告知书第(6)项内容笔误,据此,法院认为,被告作出《告知书》,行为明显不当,依法应予以撤销,并可以责令被告就原告申请事项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西安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的行政行为违法。
老人的部分收藏
昨日,吴华的代理律师苗长青告诉华商报记者,一审宣判后,西安市公安局已提出上诉,目前还在等开庭通知。“我父亲已经89岁了,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吴丽说。
(应本人要求,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华商报记者宁军摄影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