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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数千文物被警方“暂存”26年 法院判警方违法

2017-07-02 04:44:18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今年1月18日,西安市公安局出具了《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该信访事项“属于本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事项,依法应直接向业务部门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受理。”

2月初,吴华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确认被告西安市公安局对原告要求保护财产的申请不予受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老人数千文物被警方“暂存”26年 法院判警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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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进行了答辩,称1991年3月11日,吴华同他人在其家中正在成交文物时,被侦查员当场抓获,共查获铜镜、陶缸、宋瓷碗等135件,古币7482枚。经鉴定,国家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6件、一般文物7435件。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份答辩状上对查扣的文物是这样描述的:1991年5月6日,“七处一科将没收吴华的铜镜、陶缸、宋瓷碗等文物移交西安市文物管理处;1993年12月28日,将没收的7300枚古钱币移交陕西省文物商店”,并表示已向当事人出示了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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