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李昌乾尤燕姿)因政府修建快速车道和棚户区改造需要,泉州市民陈老先生一套房子被纳入征迁范围,并按要求搬迁,其中,享有一笔12万多元的专项补偿金。
今年3月17日,陈老先生病逝。随后,这笔金额分批到账,但未激活。家属想取款,但银行要求家属到公证处开具遗产公证的相关材料,因不符公证处办理范畴,这笔专项补偿金至今无法取出。
“我已经折腾了两个多月,迟迟没办理下来。”陈老先生的大儿子很无奈,昨日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寻求帮助。
【尴尬】
家属:拆迁补偿款到账却取不出
公证处:无法证明为生前遗留款项
陈老先生家在丰泽区环城路后茂村口肉联厂生活区宿舍,房改后已属私有产权,归陈老先生所有,房屋为3层,建筑面积为66.94㎡(不含扩建)。
去年5月左右,泉州市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及两侧片区棚户区(石结构房)改造项目启动。房子被纳入征迁范围后,在拆迁事项的整个办理过程中,陈老先生已身患重病。今年1月12日,书面全权委托由其长子陈先生与征迁办(居委会)处理所有相关手续,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
“我父亲去世一周左右,收到银行电话通知。”陈先生说,该银行东海支行工作人员告知,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项目征迁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征迁部)已为其父亲开立一个账户,要他父亲带身份证到柜台办理激活手续。
随即,陈先生告诉对方其父亲去世了。对此,银行称开户人已故没法激活账户,需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3月底,第一笔补偿款才入该账户。最终,分批到账合计122271元。
随后一段时间里,陈先生多次到该行东海支行协调,提供了相关材料,也与柜台经办人、会计、支行行长助理等人沟通过,但都没有解决。陈先生说,他们都要求办理遗产公证。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向银行要了补偿金额、银行账号以及其他材料去办理遗产公证。
泉州市刺桐公证处高姓工作人员介绍,遗产是公民生前遗留的财产,而此款是死亡后入的款,没有其他材料证明是生前遗留下的,因不属于办理范畴,故无法办理遗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