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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冻死新生儿 公诉人建议不予缓刑:是对生命的尊重(3)

2017-06-18 15:06:47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最终,本案被害人生生冻死。从尸体检验报告当中我们看到,被害人因为在羊水中浸泡后受寒,导致身体皮肤呈现大面积的水泡,皮肤大面积地从身上剥离。

如果说刑法是道德的最低底线,那么刑事判决就是将道德底线实质化的一个重要途径。若对本案两名被告人判处缓刑,那么等同于向公众宣告“母亲杀儿无需坐牢”,那么等同于在法外赋予了父母对孩子生杀予夺的权力。杀害亲儿的违法成本如此之低,或多或少为其他人处理同样事情时提供了“便利途径”。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是民族的希望。在本案中,法已经没有办法让死去的被害人复活,但它却可以通过判决向公众传达我们的价值导向,让其他的儿童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因此,无论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社会行为指引等方面考虑,均不宜对本案两名被告人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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