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母亲冻死新生儿 公诉人建议不予缓刑:是对生命的尊重

2017-06-18 15:06:47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母亲冻死新生儿公诉人建议不予缓刑:是对生命的尊重

6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富、马某婷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该案由南沙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剑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吴翔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系广州市南沙区两院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办案。

2016年12月4日凌晨,被告人马某婷在被告人杨某富租住的东涌镇房子内自然顺产下一名活体男婴。因二人均不愿意抚养,便长时间将被害男婴置于地下不管不顾,更是在未采取任何保暖措施的情况下,将男婴裸体装于废弃纸箱并用塑料袋包裹,弃置在出租屋楼下的垃圾桶旁边石台上,并离开现场去医院就医。

面对胎盘尚在体内的马某婷,值班医生出于职业敏感,要求二人交出婴儿就医,并立刻报警。在医生的要求下,杨某富赶回婴儿弃置处寻找,却发现婴儿已经不在。对此,东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开展搜救行动,终于在村垃圾压缩站找到被当做一般垃圾运输到该处的男婴。而此时,男婴已经无生命体征,经法医鉴定符合冻死特征。

从出生到死亡,被害男婴在这个世界上存活的时间只有2个小时左右。

庭审现场。 本文图片均来自广州市检察院

年轻妈妈忏悔: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在看守所的讯问中,马某婷对赵剑表示,在孩子生下来的那一刻,她的大脑是懵的。18岁的她没有工作,没有积蓄,而且孩子也不是目前这个男朋友的。从怀孕到分娩,马某婷从来没有去做过产检,也从来没有去了解过如何抚养新生儿。

她说,在那一刻,她真的不知怎么办!对于孩子的到来,她是排斥的,她也是无助的。

而对杨某富而言,认识马某婷的时候其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两人在2016年11月7日通过QQ认识,当月14日见面,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比马某婷还小两个多月的杨某富压根就没有结婚的想法,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准备。当马某婷通过微信告诉他,小孩已经顺产的时候,杨某富还在厂里上夜班。当他赶回家里,看到地上躺着的婴儿的时候,他当时也是大脑一片空白。

于是两人的第一反应,不是替小孩擦身体、穿衣服、喂奶粉……而是该由谁去打扫卫生、怎么处理小孩才不会被其他人发现——仿佛只要把家里打扫干净,只要把小孩转移到一个自己看不见的地方,一切就好像没有发生一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