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少妇扮单身女“爱”上六旬大爷 获房产名分后被揭穿

2017-06-09 00:34:17  新民网    参与评论()人

自称未婚单身的小美,“不计较”与对方三十多岁的年龄差距,爱上了年已六旬的李大爷。但在获得了李大爷的房产名分后,小美曾经结婚并离婚的事实被李大爷知晓,一气之下,李大爷将小美诉至普陀区法院,请求判令小美返还用欺诈手段过户的他名下的二套房产所占的房产份额。日前,法院判决系争房屋中小美的份额归李大爷所有。

少妇扮单身女爱上六旬大爷 获房产名分后被揭穿

2004年,单身李大爷遇到外来妹小美,小美自称未婚单身、父母双亡,大爷虽已年过六旬,但小美不计较两人三十多岁的年龄差距,大爷对小美满心欢喜,初步交往后,小美同意与李大爷试婚,若合适则结婚,李大爷高兴至极。两人相恋才几个月,小美便要李大爷为她解决住房问题,李大爷立马换购了一套一室户房屋,可小美并不满意,觉得房子太小了。随后,李大爷又举债购买了一套二室户房屋。2005年年中,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影响,李大爷为避免高额的交易费用,与交易的下家蒋某协商,先将产权人变更为蒋某,以后再行协商双方可以接受的交易价格。小美则趁机称老夫少妻同居试婚,自己缺乏安全感,要求在两套房产上均登记自己为产权人,否则就不同居、不结婚。

在房屋过户前,李大爷多长了个心眼,为避免今后的法律风险,他要求小美出具书面字据,确认为附条件赠与,还要求列明赠与生效的附加条件。小美写下承诺和保证,明确两套房产过户变更了产权证户名后,李大爷仍为该两套房产的实际权利人,同时保证若因小美的过错导致双方分离,同意将小美名下的份额过户给李大爷,还承诺自己目前未婚单身,若双方生育子女,挂名房产归子女所有。

过户后两年,李大爷无意中得知,小美早于10年前就和一个叫小毛的人结婚,两人前不久刚离婚。李大爷将小美诉至普陀区法院,请求判令小美返还用欺诈手段过户的他名下的二套房产所占的房产份额。

法庭上,小美辩称所涉房产是李大爷主动赠与她,且该行为已经完成,所以不同意李大爷的诉讼请求,对之前自己写下的承诺和保证,小美认为是复印件,不确定真实性。

普陀区法院经审理指出,李大爷始终陈述其将房产赠与小美的前提是与小美结婚,其将房产过户至小美名下仅是挂名。同时根据小美出具的书面承诺中表示系争房屋实际所有人为李大爷,其仅为挂名。另根据两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的转让价远低于李大爷购入时的价格,小美也未提供相关的付款凭证,结合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真实的房屋买卖行为,而是依据承诺所进行的挂名行为,该挂名行为不能等同于赠与行为,小美在给李大爷出具承诺时自称为单身,但事实上尚与小毛处于婚姻存续期间,所以小美出具的承诺存在不实内容,而该不实内容违背了其所言的“相互忠诚”等承诺。所以,李大爷有权撤销赠与并要求将挂名人变更为实际所有人即李大爷名下。

延伸阅读:8旬大爷19.5万买房赠5旬恋人 对方悔婚不肯退钱

近日,江门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两位老人因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起了矛盾,最终闹到了不得不对簿公堂的地步。

2014年初,55岁的妇女张某到开平市宝源坊寻找租屋时认识了已年过八旬的吴某,多次接触后张某对吴某产生好感,表示愿意陪伴和照顾其到终老。同年6月,吴某出资19.5万元购买了一某住房,并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

其间,吴某执笔写了一份周年回忆录,其内容反映了双方均有结为夫妻的意愿,以及相识期间发生的各项开支,张某在该回忆录上签名并按捺手印。其后,张某逐渐对吴某不理睬,一直没有同意与吴某结婚。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多次沟通不成,吴某便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立即返还彩礼钱21.5万元。

原告吴某认为,两人认识当初张某曾表示愿意与其结婚,但前提是要购买房屋,且在双方同居期间,吴某为购买房屋及办理过户手续已用去21.5万元,并为张某偿还了部分债务等,如果张某不是以结婚为目的,他不可能前后为其支付那么多钱。

被告张某却认为,其与原告吴某之间并不存在婚约,原告吴某为其支付的购房款是他为了取悦自己表达情意的自愿的赠与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相识后,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一直同居生活,被告对原告给予照顾,原告对被告给予金钱上的帮助,可见,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均有以结婚为目的的意愿。由于原、被告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请求返还购房款理据充分并予以支持,但考虑到被告张某在共同生活中曾给予原告吴某悉心照顾,为原告的晚年带来愉悦,故酌定被告返还10万元给原告。

延伸阅读:八旬老翁黄昏恋诉讼离婚 法官调解和平分手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城讯(记者何书俊通讯员邓颖慧)柳城县王大爷和赵奶奶的黄昏恋,没有得到一个美满的结果。在结婚12年后,王大爷提起了离婚诉讼。经过法官调解,上月底,二人和平分手。

现年80多岁的王大爷和60多岁的赵奶奶,在2005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王大爷由于年岁已高,患高血压,平时吃药控制病情,偶尔需要住院治疗。赵奶奶忙于在外打工和照顾孙女,近年来疏于照顾丈夫,双方由此产生隔阂,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2016年6月,因家庭矛盾,赵奶奶搬离王大爷家,另行租房居住。

今年5月,王大爷一纸诉状将赵奶奶告到柳城法院,要求离婚。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王大爷已达耄耋之年,为了让双方能安度晚年,调解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于是,主办法官通知了双方的亲属共10余人到庭,希望能在庭审过程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双方的意见分歧还是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结束庭审程序后,主办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的希望,再次组织双方人员进行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双方自愿离婚,王大爷当庭补偿给赵奶奶2万元。

(责任编辑:任冲 CN062、周晶晶 CN03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