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3岁女孩被车窗夹伤成植物人 车主、监护人均担责(2)

2017-06-01 11:25:51  大河网    参与评论()人

说法节假日期间,不少家长会带孩子到户外游玩,由于有些公共场所缺少安全防护,部分家长疏忽大意,监护不到位,造成孩子在游玩过程中发生意外,受到伤害,纠纷屡有发生。提醒公共场所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管理盲区,监护人带儿童游玩时,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避免悲剧重演。

案例3

未婚妈妈状告孩儿他爸,法院支持每月给孩子2000元抚养费

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是否受法律保护?一位未婚妈妈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惑。她于2012年9月13日生下小宝(化名),但孩子的爸爸康先生却在孩子出生后不久离家出走,没有再回来,对小宝母子两人也没有任何的交代。几年后,小宝上幼儿园了,费用不菲。无奈之下,这名未婚妈妈以小宝的名义,将父亲康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费等各项费用。

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支付小宝自2012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30日抚养费、感统训练费和幼儿园春、秋季学费共计116733.33元,并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小宝能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月底前支付其抚养费每月2000元,小宝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凭票据由被告负担50%。如果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医疗费凭票据由被告负担50%。

说法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危害。法院提醒广大父母,如果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就应该共同努力尽量将因父母分离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而不是因为抚养费等等问题一再伤害夹在中间的孩子。我国《婚姻法》第25条第2款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