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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未成年身份投案自首 刑期6年改为15年(2)

2017-05-31 15:47:41  红网    参与评论()人

更名改姓,伪造身份减轻处罚

犯案的明明是年满19岁的龙玖林,入狱的为何是未成年的“蒋晓波”?直到2015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真相才被揭露出来。

原来,2010年3月21日,知道孟华军死亡的消息后,唐某给了龙玖林1万元,还找人给龙玖林伪造了未成年人的身份,让龙玖林获得从轻处罚。这个“新身份”就是“蒋晓波”。

判决书显示,龙玖林在供述中称,唐某告诉他,办一个未成年的假身份去投案自首,就会判得轻些,“到时候坐几年牢就出来了”。

于是,在唐某和唐强等人的安排下,年仅15岁的“蒋晓波”投案自首。投案后,龙玖林均以“蒋晓波”的身份接受审判。

东安县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为,唐某在孟华军被害一案中,帮助涉案人员龙玖林逃匿,为其提供人民币1万元,并为使龙玖林得到从轻处罚,伙同他人为龙某某办理虚假未成年户口,应当以窝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

焦点一假身份怎么来的

找人帮忙违规补录虚假户口

在给龙玖林制造假身份之前,唐某与堂弟唐强协商决定,由唐强出面找人协调关系,唐某承担相关费用。判决书显示,唐强与吕福星、唐建平、罗宇平等人联系,以违规补录虚假身份信息的手段,于2010年9月1日取得姓名为“蒋晓波”的户口簿。2010年9月13日,龙玖林用“蒋晓波”的户口簿,办了名为“蒋晓波”的身份证。

吕福星作证时称,他于2010年5、6月正式认识唐强。一段时间后,唐强请他帮忙办两个身份证,其中一个就是“蒋晓波”,且附上了“蒋晓波”的照片和出生年月。唐强说,“办祁阳县的可以,只要不是东安县的就可以了”。随后,吕福星找到了时任祁阳县公安局政委的唐建平帮忙。

唐建平作证时称,当时吕福星说“蒋晓波”是他的亲外甥,从小父母双亡,至今没有户口,在外非常不方便,是靠近冷水滩区的祁阳境内的人。唐建平认为“蒋晓波”可能是茅竹镇人,便找到当时的茅竹镇派出所所长罗宇平及户政员文元萍,要他们把这户口办好。

唐建平称,因为没有提供蒋晓波需要落户的具体村组信息,后面的相关信息明显不符合程序要求。2012年9月19日,蒋晓波的假户口被注销。记者周凌如实习生刘鸿伟

焦点二被害人家属为何不追究

43万元买通被害人家属

四川省金阳县法院一审认定的证据中,“蒋晓波”的户籍信息显示,他是湖南省祁阳县人,户口所在地址为湖南祁阳县茅竹镇三房村6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孟华军家属聘请的律师于2011年6月9日证实,茅竹镇三房村没有“蒋晓波”这个人。2011年7月5日,孟华军的亲属孟华国与代表龙玖林亲属的吕福星签订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双方约定由“蒋晓波”的亲属吕福星一次性赔偿43万元。当日,孟华国向吕福星出具金额为43万元的收条,其聘请的律师撤回了核查“蒋晓波”真实身份的报告。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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