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卿荣波摄影邓小卫)被抓、抓错、被开除,短短一周,22岁的西安市长安区人牛先生的经历令人匪夷所思,他现在最关心的是,他在名誉和工作上的损失该找谁弥补。
当事人:去沈阳出差被当地警方带走拘留
牛先生今年22岁,是西安市长安区人,今年3月份之前,他是珠海市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3月9日,他被单位派至沈阳出差,当日他乘坐飞机到达目的地并入住酒店。
3月10日,沈阳警方前往酒店将牛先生带走,简单询问后告知他说,他涉嫌一起案件,被湖南石门警方上网追逃。随后,牛先生就被关进了沈阳的铁路看守所。
牛先生说,他在看守所里待了4天。3月14日,湖南省石门县警方赶到沈阳,将他带走。经过火车和汽车的长途奔波后,3月15日,他被带到了湖南省石门县公安局,“讯问了我一天一夜后,他们才说抓错了,让我离开。”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看到,石门县公安局给牛先生出示的释放通知书上写着:被执行拘留,现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释放。
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湖南省石门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对方说,这起案件发案的地方特别多,属于团伙作案,青海、内蒙古等多个省份都在侦办此案,在侦办时,警方发现涉及到了牛先生,就上网对其追逃。归案后发现抓错了,及时将其释放。
“可能是牛先生的身份信息被盗用了。”办案民警说,牛先生被释放后,网上的追逃信息很快被撤销。
公司:已重新招人,不会再恢复他的工作
3月16日,牛先生从湖南石门县公安局离开。石门县公安局向其出示了一份释放通知书,“他们说了抱歉,还给了我1000元钱,说是我返回的路费。”
牛先生当即联系了珠海的公司,公司说,由于他失去联系的时间太长,又耽搁了和客户约定的见面,决定将他开除,“我只好回家了。”
在珠海停留的几天,牛先生还被警方带走过两次,每次都是他说明后,当地警方和石门县警方核实后才让他离开了。“我判断应该是3月10日被追逃的,因为9日我坐飞机都没事。”牛先生说。
从3月下旬回到西安,牛先生一直窝在家里,“我担心再被抓住。石门警方当时说我涉嫌一起盗刷别人银行卡的案件,事实上,我都没去过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