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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男子冒充刑警队长 向真警察求助找证件

2017-05-23 14:42:20  齐鲁壹点    参与评论()人

“110”,是最紧急情况下维护人民群众的一条生命线,近日,博山警方就连续受理了两起假警情。

5月10日凌晨4时许,博山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接到“110”出警指令:在博山区英雄路某歌厅,报警人的证丢了,需要民警帮忙查找,报警人崔某。民警出警过程中联系报警人,报警人自称刑警队长,并反复称警察证丢失。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博山区英雄路某歌厅,发现歌厅内在场人员共3人。其中,有歌厅经营者夫妇二人,另一人为青年男性顾客崔某。经调查了解,经营歌厅的夫妇二人,向民警反映,顾客崔某在唱完歌准备结账时,自称是“刑警队队长”,而且警察证丢了。看到这名陌生的“刑警队长”,民警还没询问,对方自动就交代了崔某承认自己不是刑警队队长,更没有警察证。经后续调查,崔某,21岁,系博山某企业职工,前几天观看连续剧《刑警队长》后,非常崇拜,当晚为寻求精神刺激,报假警谎称自己是刑警队长、丢失证件。目前,崔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被博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无独有偶。4月21日22时许,博山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接到“110”出警指令:博山某花苑小区7号楼居民报警称被盗现金1万元及价值1万2千元的金银首饰,报警人魏某。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经调查,根本没有所谓的被盗案情。居民魏某怀疑家中有男子来过,并进一步怀疑妻子有外遇,便酒后报警称家中被盗。魏某也因谎报案情被博山警方依法作出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其实,像这样的“奇葩”警情已不是鲜例。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请把有限的警用公共资源留给最需要的人,恶意骚扰电话和不实警情严重占用了110应急资源,干扰了110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有效警情的接报和处理,贻误警情处理,从而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同时,对恶意骚扰110、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恶意谎报警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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