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余人组成犯罪团伙,专以开设按摩店为掩护,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岳麓区、长沙县等3个地区实施盗窃,半年作案30余次,盗窃金额合计3万余元。因社会影响恶劣,该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该犯罪团伙中的黄读明等4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按摩结束钱不见了
2016年4月10日下午3时,家住长沙市天心区的张大爷因平日劳累打算找家按摩店按摩放松一下。为了省钱,张大爷来到该区暮云镇107国道旁的一家没有店名的按摩店内,并将外套脱下放在旁边的凳子上。按摩结束后,张大爷拿着外套准备离开时,发现外套内侧口袋里用塑料袋捆好的钱少了几张。张大爷质问按摩女子是否拿了其外套口袋里的钱,对方否认,张大爷无奈只得离开。但刚离开不久,张大爷发现外套内侧另一个口袋里用塑料袋捆好的钱也少了,遂返回按摩店找按摩女子理论,按摩女子打电话叫来了几名男子。因对方人多担心自己吃亏,张大爷只得再次离开按摩店。回家不久,张大爷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2016年8月起,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长沙县黄兴镇多人在无名按摩店按摩完后发现钱财被盗而相继报警。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黄读明为头目的盗窃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多人入股团伙分工明确
2016年2月以来,黄读明先后从他人手中承包了暮云镇107国道沿线几家按摩店。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黄读明又找到李康、董名友等人在长沙县黄兴镇黄江公路沿线、岳麓区雷锋镇枫林三路沿线相继开了10余家按摩店。黄读明等人并没有单纯通过按摩来挣钱,而是打起了以按摩店为掩护趁机行窃的主意,专门利用顾客在按摩时被盗不好意思报案或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实施盗窃。2016年2月至9月,黄读明等人组成的团伙累计盗窃30余起,盗窃金额合计3万余元。
该团伙大肆招揽按摩女子、看店人员,承诺“包吃包住”并参与分红。在该团伙经营的按摩店内,相关人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分别为股东、看店人员和按摩女子。股东负责投资入股、开设按摩店、进行管理及处理顾客发现被盗后的纠纷;看店人员负责在按摩店附近看守、通风报信、跟踪被盗顾客确认其是否报警并及时转移盗窃财物;按摩女子则利用为顾客按摩之机,窃取顾客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