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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改牌做号”:多重作假骗审核每单利润10余倍(5)

2017-05-17 04:20:2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他从不收定金,只在办业务前一次性收取全款,若办不成,悉数退还。这也为他积累了一些回头客。

他说,做这一行的关键是要有客源。他的客源主要来自于QQ群和微信群两个渠道,同行创建的群和网约车车主群是重点关注对象,微信群不同于QQ群可以通过关键词检索,只得依靠平时自己积累。

“进群之后,把认识的不认识的,包括群主都加一遍好友,到时候你发朋友圈广告,别人都能看得到。”何奇说,在群里常发广告容易被踢出群,他有自己的“小技巧”。

“微信号一定要准备两个。一个号进了群,就把另一个号也拉进去。这样就算被踢了,过段时间,你还可以用另一个号把自己拉回去,人多的群是不会注意的。”他说,遇到群中谈论做号话题的人,一定要关注,可以加好友私聊,加群的同时也要自己建群。

没事多在朋友圈中“晒单”也是技巧之一。“多晒一晒客户反馈的大单子,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这个人确实有两把刷子。”他说。

律师建议网约车平台加强监管

由于大部分注册资料“作假”,改牌车的背后也带来一些隐患。因乘坐改牌车出现事故甚至受到人身侵害,乘客如何维权,被冒用信息的人员应承担何种风险?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认为,如果实际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登记为非营运车辆,属于借名登记,且实际运营车辆的车辆所有人很有可能未告知保险人,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赔风险。

对于做号者买卖信息以及冒用他人信息注册的行为,张新年表示,收售车辆信息、用他人信息注册网约车司机账号、借用他人证照这些行为本身已经违法。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则认为,购买他人个人信息资料注册网约车司机账号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责任。同时,这些账号注册代办人和网约车司机共同以虚假资料注册,构成欺诈。

多位律师指出,对于出现改牌做号的行为,网约车平台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薛正懿律师表示,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和乘客三者之间是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如果有证据证明网约车平台没有尽到基本的监管义务,其明知或者应知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乘客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关键词:改牌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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