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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频发 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占8成以上(2)

2017-05-15 10:01:07  云南网    参与评论()人

流浪期间,小沈认识了和自己情况类似的小葛,小葛1岁时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父亲随后再婚但与妻子之间经常吵架。小葛10岁才读书,上三年级时,认识了社会闲散人员并迷恋上网。父亲和继母商量准备将他送回贵州老家,小葛听到这个消息后离家出走,在昆明流浪。

2015年5月3日,小沈、小葛与小韩发生矛盾,他们准备动手教训小韩但被小韩跑掉。二人心有不甘,买了打火机来到小韩住处,将小韩家的被子、毛毯点燃后逃离。火势蔓延,将其他房间里的财物烧毁。小沈、小葛随后落网。

西山法院审理认为,小沈、小葛的行为构成放火罪。两被告人作案时未成年,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年半。

案例三

曾是留守儿童“拔毛”被判5年

小杰2000年8月5日出生在祥云的一个农村家庭,1岁时父母外出打工,奶奶一手把他带到6岁左右,父母才回家和他见了一面。

小杰小学毕业后辍学,一人来到昆明晃荡。期间结识了杨建伟(另案处理)和小凡,他们长期游手好闲,没钱开销就想到了“拔毛”,主要对一些中小学生下手。

2015年11月10日下午5时许,他们看到小学生万某骑着自行车在马街附近的苏南路行走,3人上前将万某逼停后对其一顿殴打,抢走自行车以300元卖掉,拿着赃款去挥霍。

第一次作案得逞后,他们又开始策划抢学生。2015年11月14日下午5时许,3人来到西山区某小学附近,看到小学生彭某边走边玩手机,他们上前堵住彭某,暴打一顿后抢走了他的手机。第二天,他们将手机以500元销赃。

4天后,他们在马街附近看到一名小学生骑着自行车,于是采用暴力手段,抢走自行车销赃并挥霍。

那段时间,马街附近多名家长报案后引起警方重视,最终,警方将小杰和小凡抓获。而小凡不满14岁,未达追究刑责的年龄。

西山法院审理认为:小杰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分析

娃娃反侦查能力变强

西山法院未成年庭庭长周玉波说,2016年,西山法院未成年庭审理了50多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西山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析,主要呈现4个特点。

一是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趋势。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信息媒介传播作用的发挥,未成年人了解到的各种信息量增加,日趋早熟,普遍提前进入社会,然而心理素质却难以得到相应的强化。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逐渐增多,且大都是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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