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一所花费35.9万元建的希望小学,被“转让”给村党支部原支书成为个人住宅。村民表示,“转让”没经村民同意。原村支书回应,为村事务垫资村上没钱还,便将学校折价,自己又出部分资金购买。镇农经站经审计认为,转让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因此无效,应予收回。
村民
希望小学成原支书的私宅
4月19日,在合阳县黑池镇蔡苜村,该村一名村民表示,孙子在相邻的村上学,每天早晚得专门接送,遇到雨雪天很不方便。而村里建的希望小学,从2011年秋季起就成了村党支部原支书魏某的私宅。村民为此找过镇、县等部门,但问题至今未解决。
据多名村民的说法,该村希望小学共占地约12亩,有教师宿舍10间,教室2栋12间,2004年建成的一栋2层教学楼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都却被上一任村支书“转让”给前任魏某。
当日中午12时许,在蔡苜村希望小学门口,华商报记者看到,正对大门的照壁上镶有一块石碑,上面刻有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等话语,落款为2005年6月,石碑上还刻着“蔡苜村新世纪希望小学”等字样。
该校的一栋两层教学楼,1楼教室已被改造成为住房。除一间教室作为仓库外,其余均有床铺(或炕)和其他生活用品。楼前绳子上晒着衣物,楼东侧操场也种了大棚冬枣。
蔡苜村现任村支书马争权证实,这所希望小学确实成了村党支部原支书魏某的住宅。
原支书
村上用闲置学校顶账
魏某表示,学校是村上卖给自家的。他当村干部时,为村上修路等事务垫资10多万元。后来,村上没钱还,便提出用已经闲置的学校顶账。
“学校停办两年后我才买的,如果还有学生我不会买。”魏某强调,除了将村上欠的钱顶账后,他又出资10多万元现金,共计24.6万元,才将学校买下。
魏某的妻子说,当时丈夫说要买学校自己并不同意,夫妻还为此发生过争吵。但村上没钱还自家垫的钱,只能这样。住到学校后,夫妻二人费了不少劲,将教学楼和操场等改造后才适合居住。
魏某妻子提供的一张现金收款凭据复印件显示,2010年12月4日,魏某交来村转让学校款24.6万元,后面还写着“长期转让”,并加盖有合阳县马家庄乡(现已并入黑池镇)蔡苜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蔡苜村希望小学原校长表示,该校此前因生源少等因素被撤并后才被“转让”,但具体情况他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