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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的高一女生遭同学强奸后被杀害 被告拒不认罪

2017-04-20 00:48:54  前街一号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16岁高一女生疑遭强奸后被杀害被告拒不认罪无家属出庭)

2016年5月19日晚,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高一16岁女生姚淑(化名)失联,次日早上7时左右,姚淑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室被发现,后该校另一班级男生王恒(化名)向警方投案,承认杀害姚淑。4月19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认为,王恒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姚淑发生性关系,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王恒实施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了解,庭审时,王恒称发生性关系是姚淑自愿的,拒不承认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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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零时42分,在山东东营老家的李女士接到新东方昌平分校魏姓老师电话,对方称其女儿姚淑与男生出去了,让她务必次日一早到学校一趟。经询问,魏老师表示,截至当晚10时30分,姚淑仍未回宿舍,学校通过排查发现,同年级另一班的男生王恒也不见了,王恒告诉其室友,他发烧了,要回家治病,今晚不回来了。

“我女儿一向很乖,不可能在不和我商量的前提下私自离校”,李女士称,19日晚8时48分之前,姚淑一直通过微信和手机短信与她聊天,其间没有任何异常情形,“她怎么可能会突然离校?这根本不合逻辑。”

李女士急忙给女儿打电话,但姚淑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判断姚淑一定出事了,催促校方抓紧派人去找,一定要在校内寻找,重点排查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和教学楼。”李女士表示,姚淑胆子小,不可能晚上私自和男生一起出去,要求校方立即调取学校监控录像,查看姚淑是否离校。与此同时,李女士感到问题非常严重,立即驱车赴京。

16岁高一女生遭同学强奸后被杀害 被告拒不认罪

姚淑生前的照片。

关键词:强奸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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