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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通报学生死亡事件:排除他杀 没有发现欺凌(2)

2017-04-07 14:43: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赵X学与游X红于2001年结婚,婚后于2002年生育一小孩赵鑫。2012年,夫妻离婚,二人离婚后不久又复婚。2014年,二人再次离婚,孩子由赵X学抚养。离婚后,赵X学一直在外务工,孩子由其爷爷奶奶在家照料。赵鑫从初一开始就住校,每周五下午回家,周一早上返回学校,其爷爷每周给其100元左右的生活费,其学习和生活主要是其爷爷奶奶在照顾。

二、调查访问工作开展情况

赵鑫死亡事件发生后,当日,泸县公安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工作。4月2日,泸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以分管案侦副局长为组长的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4月3日,随着网络舆情的升温,四川省公安厅也指派刑事技术专家(包括痕迹、法医)赶赴泸州进行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督促。调查组及时展开全面调查,对学校老师、学生、死者亲属、同学、学校周边群众、学生家长等进行了140余人次的调查访问,对重要被调查人员的调查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对尸表进行了检查,对现场进行了全面仔细的勘验。调查情况如下:

(一)赵鑫平时情况

通过对报案人、学校领导、老师、死者同学、特别是死者同室的8名同学和专门负责生活的老师以及寝室周围居民、小商店等进行调查走访,调取学校相关管理规定、2015年以来的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资料以及派出所2015年以来的涉校警情信息等。现查明以下基本事实:

1、赵鑫平时表现情况:根据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德育处老师以及同学等进行调查,反映出赵鑫在校期间平时有点“小调皮”,具体表现在课间爱“疯”(打闹)、近期上课不听讲、学习不努力,逆反心理较强。在校期间与同学关系较好,特别是与同班同学黄X彬、田X、梁X兰三人(均系未成年人)的关系密切,与同学之间无打架斗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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