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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网友开房被扒衣险遭强奸 将对方划伤后逃脱

2017-04-01 02:34:21  常州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引狼入室险遭侵犯女子划伤嫌犯机智逃脱)

本报讯小丽与杨某是网友,两人在网上聊得不错,互有好感。哪知,两人相约见面时,杨某竟用啤酒瓶将小丽砸晕,想要实施强奸,好在小丽机智,用啤酒瓶碎片划伤杨某,迫使其停止犯罪。3月28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2015年底,杨某与小丽在网上相识,两人聊得很投机。两三个月后,杨某在网上向小丽表白。因为之前杨某发来的照片阳光帅气,小丽便答应了,两人遂在网上保持恋爱关系。可每次小丽要求与杨某视频时,杨某总是称他的摄像头坏了,只能发些照片。

去年12月20日,杨某如终于到溧阳,在一家酒店订好了房间。小丽按约来到酒店,但进入开着门的房间后,发现房内无人,打杨某电话也没人接。就在此时,她收到杨某从QQ发来的信息:“你在窗户边坐下,我要给你一个惊喜。”小丽觉得蹊跷,转身往门口走时,一头撞上一个带着口罩、拿着一个布罩的男子。男子说,杨某让他用布罩套住小丽的头后,要给她一个惊喜。小丽当即拒绝,只愿意按男子说的在窗口边坐下闭上眼睛。

小丽并没有等到惊喜。随着男子一声“杨某要来啦”的喊声,小丽觉得后脑勺一阵剧痛,原来,男子用啤酒瓶猛砸她的后脑。没等她反应过来,男子又从背后用一条湿毛巾紧紧捂住小丽的嘴巴。小丽这才明白,眼前这个戴口罩的男子便是杨某。慢慢失去意识的小丽,隐约觉得被人拖到了床上。好在小丽很快恢复知觉,感觉到衣服被杨某脱了,害怕他会对自己不利,小丽假装昏迷。当她听到杨某撕胶带纸的声音时,猛地坐起来拼命往外逃,杨某扑上来想要抓住她。两人搏斗时,小丽抓到了地上的一个啤酒瓶碎片,将杨某的腿部动脉划伤。几分钟后,开始头晕的杨某不得不主动打电话到前台寻求帮助。服务员赶到,小丽脱险。

延伸阅读:男子酒后送好友回酒店 趁机闯入对方家强奸其妻

3月25日上午,一名女子匆匆走进杭州大江东公安分局河庄派出所接警大厅,称自己差点被人强奸,而向她下手的,是她老公的好兄弟马某!

女子称,凌晨三点多,她老公的朋友马某从萧山衙前赶到她们租住的房子,找她老公一起出去喝酒吃夜宵。怕老公回来进不了门,她还特地在关门的时候没把门锁上。

早上六点多,家里门被打开了,但开门的不是她老公,而是马某。

满身酒气的马某进门后一边反复说着“你真漂亮”,一边将其推倒在床上……她奋起反抗,同时大声呼救,最后马某落荒而逃。

接警后,大江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韩冰立即带队展开调查。通过对当天一起喝酒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后,事件的来龙去脉也渐渐清晰了。

马某和女子的老公祝某之前都是在大江东开小饭店,由于两个人从事的行业一样,年龄相仿,又都是老乡,不久便称兄道弟的走得比较近了。

不久,马某因饭店生意不太好,搬离了大江东,在萧山衙前开起了另外一家饭店。但两家的关系一直都还不错,平时也常有来往。

3月24日晚上十一点左右,马某驱车来到位于大江东的另一名老乡孟某家里,酒足饭饱之后,两人还是觉得不尽兴,凌晨三点多,又驱车赶往祝某家,叫上祝某一起出去喝酒。

喝到凌晨5点多,孟某和祝某已喝的有些迷糊,马某便在酒店开好房间,将两人送到酒店后,赶到祝某家欲对祝某妻子实施强奸。后因祝某妻子反抗未得逞,落荒而逃。

逃跑后的马某,中断了所有联系方式,躲了起来。韩冰立即与其他民警兵分几路在大江东、衙前等地对马某的亲友进行了进一步走访调查。

3月25日上午十点,迫于种种压力,马某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河庄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马某因涉嫌酒驾及强奸犯罪,已被杭州大江东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延伸阅读:男子散步途中心生歹念推门而入强奸妇女

正义网衢州3月24日电男子从山村来到镇上打工,晚饭时在租住房喝了白酒后便出门闲逛,鬼使神差的竟然推门进入别人家强奸妇女。3月22日,经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获法院终审判决:洪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洪某某是一位中年男子,从偏僻的山村来到镇上打工。2014年4月27日晚11时左右,酒后的他路过租住在同镇的张某某家门前,发现门未上锁且开着一条缝,于是推门入室,见张某某在床上睡觉,遂产生了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并付诸行动。行事过程中,张某某从言语惊觉对方不是自己的丈夫,就持木棍将洪某某赶出卧室并将其关在房门外。之后,张某某呼喊房东大爷寻求帮助,洪某某狼狈逃离现场。次日凌晨,洪某某被抓获归案。

二审期间,洪某某亲属代其支付给被害人补偿款50000元并取得对方谅解,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遂对其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延伸阅读:17岁女孩一周之内被两名男子强奸

一个星期的时间里,17岁女孩赵美美分别被两名男子强奸。

一名36岁的男子是她的网友,给她算命说她有病,之后给她治病,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另外一名50岁的男子,则是网友介绍给她,帮她找工作的,趁她喝醉了之后强行跟她发生性关系。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两名男子均承认知道赵美美仅有17岁,目前,两名男子均因强奸犯罪获刑。

男网友给17岁女孩算命

帮她治病强奸了她

36岁的沈阳男子李强和17岁的沈阳女孩赵美美是在网吧上网时认识的,之后在现实中见面,从网友变成朋友。

2015年12月3日晚上,李强和赵美美以及赵美美的一个朋友相约一起吃饭。吃完饭后,因为赵美美身上没有钱,没有地方住,又不愿意去朋友家住,便让李强给她找个地方住。于是,李强在沈阳一家宾馆给她开了个房间。

随后,李强等三人先在房间里玩了一会儿斗地主,赵美美的朋友就先离开了。

剩下李强和赵美美两个人之后,李强开始用扑克为赵美美算命。

赵美美回忆,李强给她算了事业、生命和婚姻,说她事业不行,活不过24岁,婚姻里还有三道坎。李强还说,她命里贵人是李强,离开的那个朋友是她身边的小人,还说她身上招东西,改天给她买个符纸。“他说我身上有病他能治,问我愿不愿意治,我问他怎么治,他说得和我发生性关系,我不同意。”

虽然赵美美没同意,但还是李强还是强行跟她发生了性关系……

男网友继续给她画符治病

第二天又强奸她一次

第二天,李强买了符纸,在宾馆房间里画符,画完让赵美美揣在兜里,还在她后背上画了几下。

当晚,李强再次给她算命,说有脏东西在她身上,得给她封身。而且,得脱光了才能封身。

之后,李强用手在赵美美身上一直画,从头画到脚,并再次强行和赵美美发生了性关系。

“他说我身上的病没好他再给我治一治,还说不让他治,我爷爷、奶奶(已故)就会来找我。”赵美美说,她当时以为刘强是给她治病,不知道他是在骗她,“他算命说我有病我相信,他说能给我治病,我半信半疑。”

网友找朋友给他介绍工作

朋友趁她喝醉强奸了她

在这个宾馆里,赵美美还认识了一个“叔叔”,并让这个“叔叔”给他介绍工作。于是,这个“叔叔”把他介绍给了50岁的男子刘刚。刘刚自称是派出所的协勤,可以给赵美美介绍工作,两人见面后还聊了找工作的事情。

12月8日晚23时左右,因为没有地方住,赵美美就给刘刚打了电话。之后,赵美美和她的朋友以及刘刚一起买了东西,到刘刚家中吃饭喝酒。赵美美喝了一碗白酒、一瓶啤酒,之后就睡着了。

吃完饭后,刘刚将赵美美的朋友送到网吧去上网。刘刚回到家中时,发现喝醉了的赵美美仍在睡觉,便强行和赵美美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刘刚给了赵美美一百块钱,但当晚,赵美美又让那个“叔叔”把钱还给了刘刚。

两人承认知道女孩17岁

但称她当时没反抗

事发后没几天,李强和刘刚就被警方抓获。

2016年9月10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李强和刘刚都承认,他们知道赵美美只有17岁,但也都表示,他们在跟赵美美发生性关系时,赵美美是自愿的,没有进行反抗。

李强还承认,他并不会算命画符什么的,就是为了强奸赵美美,他给赵美美画符时嘴里嘟囔的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

刘刚也承认,自己根本不是派出所的协勤。当晚他喝酒后,想强奸赵美美的朋友,但赵美美的朋友不同意,后来他就把赵美美强奸了。

两人都被判强奸罪

已经分别获刑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李强利用迷信奸淫未成年少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处罚。李强为累犯,曾有盗窃、强奸前科,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刘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也构成强奸罪。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一审判李强和刘刚犯强奸罪,李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刘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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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曲格林 CN064、周晶晶 CN032)
关键词:网友开房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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