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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3年骗取国家建设资金1164万 纸箱藏400万(1)

2017-03-21 10:25:49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河南省虞城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朝军,短短三年时间内,利用虚假申报事项套取国家建设资金1164万余元。

初查

一张小票露“端倪”

2016年7月,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检察院接到转交案件线索,对虞城县产业集聚区账务混乱和账面备用金过大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暗中对产业集聚区的职能、主要领导日常作风、集聚区风险点等情况进行外围摸底,发现群众的反映集中指向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原常务副主任朝军。此人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逃避检查,同时使用办公室一间和60平米套房,在生活中不规范行为,2014年8月其岳母去世,大办丧事收受礼金,干部群众多有微词。

为了“打草”不“惊蛇”,办案人员决定以“三公”经费财务检查的名义前往集聚区查阅账目。调阅账目时办案人员在会计抽屉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塑料袋,会计说是作废的票据,说着就把袋子扔进垃圾桶,这一欲盖弥彰的举动,立刻引起办案人员的怀疑,又从垃圾桶里将袋子捡回,从中发现一张卢某的51万元取款凭证,迅速将卢某、会计周琳等人银行明细和集聚区的账目相对照,查清该笔资金事实上是园区内企业因厂址搬迁退回的土地平整资金,经朝军安排套出后存入周琳个人账户。

废票不“废”,一张小票引出“大文章”,朝军等人的犯罪事实初露端倪。

攻心

打开缺口破“迷局”

从调阅银行账户发现,产业集聚区多笔款项都被存入周琳个人账户,当办案人员把一摞摞银行凭证摆在周琳面前时,她显得很慌乱。办案人员分析其矛盾心理后,坦诚与其谈话,详细告知她宽严相济的政策。当办案人员告知周琳,调查组是得知其女儿要参加高考,为不影响孩子,一直等到高考结束才通知其到案接受调查的情况后,周琳深受感动,终于放下心理防线愿意配合。

周琳主动交代了朝军与虞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原局长兼国库科科长李飞(已另案处理)共同套取政府资金共计86万元的违纪问题:2015年12月28日周琳账户上分别被卢某和陆某存入48万元和38万元,其中38万元由取款人陆某取出7分钟后,就存入了周琳账户。

两笔存款破“迷局”。根据周琳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又连续锁定了朝军套取土地平整资金170万元、土地清障款420万元和土地平整资金458.16万元的事实。

办案人员还发现,2014年5月,为了套取资金,朝军假借中菱电梯、水之星公司等9家新落户企业的名义,向虞城县政府申请清障补偿资金450万元。该笔资金到位后,朝军安排会计将其中的420万元拨付给水之星公司,但朝军没想到的是,水之星公司时任法人代表徐某以企业没有申请该笔资金为由,将资金退回。无奈之下,朝军只得暂时作罢。后来,水之星公司的法人变更,一直在等待时机的曹正君,立即安排会计再一次将420万元拨付到水之星公司账户。当办案人员将铁的证据摆在朝军面前时,他不得已承认了犯罪事实。

暗访

锁定犯罪“铁证”

办案人员就420万元询问朝军时,曹一口咬定款已拨付给企业,而且企业已补偿给农民,账上还附有7个农民的收据。办案人员敏感发现7张收据笔迹过于娴熟,不像出自农民之手。于是,办案人员佯装成普通市民,悄悄来到涉及土地清障项目的区域进行实地察看,并深入村子观察到7个农民的衣着打扮较为拮据,更坚信该笔资金存在问题。根据疑点,办案人员查清了朝军通过企业套取420万财政资金个人侵占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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