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请美甲店老板帮忙祛斑 面部毁损致九级伤残
资料图
想到自己祛斑不成,反落了个九级伤残,市民史女士气就不打一处来。还好,海曙法院依法保护了她,才让她获得一些赔偿。
“我觉得这种无资质的商家,真的应该取缔,才能让我们消费者放心!”史女士说,当然,自己也得为此负一部分责任。
美甲店里祛斑变毁容
2014年10月,史女士逛街时看到一家美容店(实为美甲店,经营范围为美甲服务),当时店里在卖祛斑洗面奶,想起自己脸上恼人的斑点,史女士有些心动,打算买来试试。
美甲店经营者曾某看出了史女士的心思,告诉她这款洗面奶无法达到祛斑目的,但是店里可以帮助她。
在曾某游说下,史女士交了2500元,双方约定待治疗完毕后,再支付余款2500元。
然而治疗之后,史女士面部竟出现黑痂,对此,曾某这样说,是采用器物刮除脱痂后新生表皮的方式实施祛斑。
反复结痂刮皮数月后,史女士面部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持续恶化。
2015年8月,史女士前往市中医院诊治,被告知面部皮肤毁损严重,她需前往上海进行治疗。
之后,史女士被上海的医院确诊为面部大面积癜痕,需长期持续治疗,且无法恢复原状……因面部无法示人,史女士辞职待业。
事后,史女士尝试与曾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赢了官司输了“脸面”
2015年9月,史女士向12315投诉,仍未能与曾某达成赔偿意向。其间,她去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面部细小瘢痕并色素沉着面积占总面积25%以上(未达50%),残疾程度为九级(人损)。
前年11月,史女士将曾某经营的美甲店起诉到海曙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等共计20余万元。
在审理过程中,一方面,被告曾某自认没有美容职业医师资格,而且她的工商经营范围仅为“美甲服务”,根据《侵权责任法》,曾某明知自身无祛斑美容的资质,还对史女士进行脸部祛斑美容,已严重超出她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能力,并造成了损害,她的行为存在过错并已构成侵权,理应承担赔偿。
但另一方面,史女士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对美容机构作出慎重选择,但她并没有对被告的经营范围以及相应资质情况进行审验,所以她自身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海曙法院酌定,由被告对原告的相关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昨天记者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曾某经营的美甲店赔偿史女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152000余元。
对此,美甲店提出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美甲店打“瘦脸针”被查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洁 通讯员 郑宏杰) 一间小小的美甲店不仅给客人美甲,还提供注射瘦脸针的服务?近日,针对这种涉嫌开展非法医疗美容的场所和个人,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多部门进行突击式检查,对发现的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日前,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处的领导下,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会同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执法机构,对位于北京市东城、朝阳区的多处涉嫌开展非法医疗美容的场所和个人开展了突击式执法检查。
其中,一家位于崇文门搜秀城的美甲店竟然可以提供打瘦脸针的服务,执法人员还在美甲店的角落发现用于注射的药品容器。
来源: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