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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新买货车行驶中自燃 索赔遭厂商“踢皮球”

2017-03-15 04:22:45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新买货车行驶中自燃 车主索赔遭厂商“踢皮球”

米脂的吴先生最近很发愁,2月28日,他的车辆在行驶途中驾驶室下方自燃起火,驾驶室被烧成了黑炭状,损失高达10余万元,可经销公司与生产厂商均认为此事与其无关。

车主:

  驾驶室被烧毁,货物好在无损失

2016年11月4日,吴先生在榆林市昌泰危化运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价值40余万元。为经营运输生意,他和司机经常往返于西安、延安、榆林三地,三个月时间已跑了5万多公里。2017年2月28日,吴先生从延安拉了货,返回米脂途中,行驶至米脂县十里铺官家湾桥头处时,车辆驾驶室下方着了火。见车辆着了火,在公路两边居住的村民端来水协助灭火,路过的司机还取下车上的灭火器帮忙灭火,但火势太大,一时间难以控制。很快,消防官兵赶到才将火彻底熄灭。吴先生说,由于抢救及时,车上的货物并无损失,但车头几乎被烧毁,发动机部位也受损。之后,在当地运输公司的协助下,吴先生的车被拖至榆林市昌泰危化运输有限公司。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与产品质量无关不承担责任

对于如何赔偿,吴先生说,事发后,他向榆林市昌泰危化运输有限公司反映了整个情况,而该公司又向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作了汇报。3月2日,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派6名工作人员前来作了鉴定,没想到,数日后竟收到一封“与产品质量无关”的反馈函,认定着火事故与产品质量无关,故不应对此次事故承担责任。

对此,销售公司解释,这件事要与厂家沟通,听取厂家的意见与回复。而东风商用车技术服务中心总经理郭程说,他对吴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否赔偿要总公司决定,他们只能将实际情况上报,决定权、解释权在总公司,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起着火事故与他们公司并无关系。3月14日下午,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客服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对该情况并不了解,具体问题还需询问当地的服务站。

吴先生对这两家公司的说法并不认同,“老、旧车轮胎胀气、线路老化导致自燃的比例较高,而我的车甚至没有过修理记录。”吴先生表示,他准备请求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必要时将诉诸法律渠道解决该问题。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丁表示,就目前的案例,汽车自燃事故有3个救济途径,一是质量缺陷侵权之诉告汽车生产厂家;二是质量瑕疵合同之诉告汽车销售商(要在质量保证期内);三是保险合同理赔之诉告保险公司(必须投自燃险)。华商报记者 高羽珑

关键词:万象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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