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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豪“隐婚”?身亡后女子称遗孀要求分财产(3)

2017-03-12 07:05:45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对于这份鉴定,王晁认为儿子不可能把“04”年误写为“03”又修改,更不可能把元月写成10月再修改。

几份“单身证明”出现 省高院指令西安中院再审

尽管西安市中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但王晁依然不服。2015年到2016年,王晁一直在通过委托律师等渠道寻找相关证据,试图证明儿子王力和方媛的婚姻关系“不实”。

他首先找到的是方媛在2007年填写的一张“出国人员申请表”。在这张出入境机关统一印制的表格中,方媛的“婚姻状况”一栏填写着“未婚”。

随后又找到了一份方媛在某银行西安分行贷款时写的“单身证明”,声明时间为2010年4月18日。另外还找到了一份方媛在2010年7月5日,在办理某项业务时写给西安市房管局的“未婚声明书”,声明自己此前从未与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登记过结婚。

和这份“单身证明”一起,王晁还发现了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给方媛出具的的一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称经查阅婚姻登记机关从1996年2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登记记录。

在继续寻找相关证据的同时,王晁还听到一个无法确认的消息。消息称,灞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刘某是方媛母亲的学生,两家人在同一个家属院居住多年,应该很是熟识。

在搜集到这些证据后,王晁开始“反击”。他委托律师于2016年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理由是自己发现了上述新的证据。2016年11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认为王晁等原告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指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

遭起诉民政局提交新证据“离婚登记”泄露真相

2017年2月21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再审。质证和证据交换环节,灞桥区民政局可谓节节败退。因为尽管他们出示的证据显示,2004 年就已经为王力和方媛登记了结婚手续,但方媛的多个“单身证明”的证据让婚姻登记管理处很是尴尬。

当天下午5时许,灞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突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此前从未出现过的新证据,这是一份从西安市新城区档案馆复印出来的“离婚登记表”,内容显示,王力和方媛于2005年12月5日在新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理由是“感情不和”。

这份“离婚登记”材料的出现,让王晁突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他说终于弄清楚了,原来儿子王力生前和方媛的确有过一段外人不知的短期婚姻。

轻松之后,王晁向法庭提出了三个问题:

1,既然王力和方媛在2005年12月就已经离婚,方媛为何还要在2010年王力病逝后,以妻子的名义向法院诉讼、讨要财产继承分割?这是否有虚假诉讼嫌疑?

2,既然王力和方媛在2005年12月就已经离婚,灞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在2010年为何还要给方媛出具婚姻“查档证明”?方媛要求财产继承分割的诉求之所以能在前面的开庭审理中屡屡胜利,该“查档证明”起了决定性作用。

3,既然王力和方媛在2005年12月就已经在新城区民政局登记离婚,新城区民政局为何又在2010年4月间,给方媛开具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将控告女方虚假诉讼 民政局面对质疑未正面回应

目前王晁一家人正在等待法院的最后判决。王晁告诉华商报记者,无论自己和灞桥区民政局的官司结果如何,下一步他都会向法院起诉方媛虚假诉讼,以及她伪造王力的委托书,变卖王力生前房产。

3月1日,华商报记者在灞桥区民政局见到了该局婚姻登记管理处负责人刘某。她否认自己是方媛母亲的学生,也否认和方媛认识。她告诉记者说,此事纪检部门已经来调查过多次。她还反问记者说“如果我有问题,我今天能站在这里和你说话吗?”

关键词:拍案婚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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