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距离“入院治疗”的时间已过去了两天,从连云港坐火车来到达州的贺先生,并没有整天呆在医院里,而是一直在为身体里的一块铁块“奔走”。面对餐馆方不管和多次维权无果的情况下,贺先生采取了极端的方式,用水果刀割伤了自己的手腕……来为自己讨要说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民警安抚贺先生的情绪。
贺先生体内的异物。
事件缘起
吃饭吃出铁块?其中一块已进入体内
2月28日,记者在通川区人民医院见到了正在住院的贺先生。贺先生称,他是江苏连云港人,今年37岁。2月24日,他从连云港坐火车来到达州,当晚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一家宾馆住了一晚。25日早上,他在火车站广场一家餐馆吃早餐,点了一份稀饭、一份煎饺。吃了几口稀饭后,“我当时觉得不对劲,感觉自己吃下了一块铁块。”贺先生称,他当时觉得喉咙里卡了一个东西,但已来不及吐出,所以干脆吞了下去。餐馆老板认为,自己的厨房干净卫生,稀饭里不可能出现铁块。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抓扯。围观市民跑过来劝阻并报了警。
经过民警现场调解,饭馆老板同意将贺先生送医。“入院后,餐馆老板主动垫付了500元医疗费,后来就再没出现过。”贺先生称,此后的住院治疗费用,没有人为他买单,他只好通过拨打12315、找食药监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权。
贺先生所在的通川区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贺先生是2月25日办理入院手续的。入院后,医护人员立即为他进行了检查,果然在他的体内发现了一个异物,医生诊断为“不规则高密度致密影”,认为“有金属异物可能”。“从X光片来看,异物大概有0.5公分左右,目前,异物已进入肠道,没有其他病发综合症。”
事态升级
维权遭遇不顺,割腕讨要说法
“25日,事情发生后,我就拨打了12315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人说,会尽快处理,后来他们回复我,说当地的食药监部门会调查取证。”贺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下午,自称是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人员,也的确和他一起去事发参观检查过,但执法人员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对事发餐馆进行处罚,这一点让贺先生颇为不满。
为了讨一个说法,27日上午,贺先生找到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应了情况。“2楼一位工作人员,让我去3楼找黎姓副局长,但黎副局长根本没在办公室。3楼的工作人员后来又让我去4楼找另一位副局长,但对方又让我去2楼找一个严姓工作人员。”贺先生告诉记者,严姓工作人员听了他的情况反映后,又让他去找监察支队(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
“后来,我到监察支队投诉,支队又打电话让通川区食药监局的朝阳监管所负责调查。”贺先生称,他于27日下午找到了朝阳监管所,工作人员将双方叫到一起进行了协商,但没达成一致意见。贺先生称,对于食药监部门的处理,他不满意。当晚,贺先生回到病房后竟独自一人在厕所内,用一把水果刀割了腕。同病房的病友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叫来医护人员。
部门回应
正在调查,尚不能确定铁块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