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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成了"第三者" 新人婚礼当天"断交"

2017-03-03 10:44:32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石首3月3日电 2月28日,本是湖北省石首市横沟市镇小青年廖云百年合好的大喜日子,家里已接来了客人,宰了两头猪,搭好了喜棚,万事俱备,只待入洞房。谁知就在这一天凌晨,廖云和新娘竟然在石首市公安局横沟市派出所调解书上签字分手。望着欲飞的新娘和已做好的喜筵,廖云父母欲哭无泪。

2月27日20时30分许,石首市公安局横沟市派出所接报警称:横沟市镇某酒店内有人发生纠纷。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争吵的双方是一对次日要结婚的新人。看着双方脸红脖子粗互不相让的场面,特别是男方亲友情绪十分激动,聚集人员达20人左右,现场气氛剑拔弩张,民警决定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解处理。

在派出所,经耐心询问得知,新郎廖云(化名,32岁)几年前在外省打工时,结识了34岁的女青年杨紫(化名),双方一见钟情,感情火热升温,杨紫还来到横沟市镇,双方订于2月28日举行婚礼。在商量彩礼时,杨紫称等父母从家乡来参加婚礼时再订。考虑到生米已成熟饭,廖家并没太在意,一心一意准备婚礼。2月27日杨紫的父母终于来到石首市横沟市镇,等他们一家一碰头,提出的彩礼要求令廖家目瞪口呆:男方除了要支付10万元彩礼外,还必须限期在石首城区购买一套新房,而且新房只能写女方名字,如达不到条件不结婚。“这简直太过份了,不是嫁女是卖女,而且双方没拿结婚证,日后她们把房子一卖,拍屁股走人,岂不是人财两空”。廖家坚决不答应,称宁可分手。而杨家称他们地方婚俗就是这样的,要求并不过份。

民警为防止事态扩大,听取双方诉求,耐心调解,男方提出对女方不了解,且双方性格不和,提出拒绝结婚,女方归还已给部分礼金的要求。女方在辩解的同时,也感觉结婚无望,同意分手。经民警反复教育、劝说,2月28日凌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新娘一方自愿返还和赔偿部分新郎一家已付彩礼和为准备婚礼的花费,从此两人再无任何关系,双方互不相扰。(李忠辛)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键词:彩礼新人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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