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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行乡里干下“五万字”坏事 河北“最牛村主任”获刑(2)

2017-02-24 11:03: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6年8月22日,定州市法院对孟玲芬等13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滥伐林木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一案公开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孟玲芬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其他同案犯分别被判处1年至8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两名犯罪行为轻微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受压村民敢怒不敢言

在孟玲芬掌控下的泉邱二村,村民生孩子要罚款,家中死人要罚款,结婚要罚款,盖房也要罚款,乱罚款成为其“管理”村务的“绝招”。村民不交罚款的话,孟玲芬轻则在大喇叭里恶语谩骂、断水断电,重则指使人员棍棒相加。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获悉,在专案组查办孟玲芬案件时,由于其收取各项罚款时都不给交款户开票、不入账,全部罚款都由她自己掌管,罚款数额只能靠交款户的个人陈述,无其他证据证实。此外,孟玲芬认罪态度不好,对收取罚款数额及人员名单拒不供述,致使其贪污、侵占的款项、数额及去向难以确定。

民警向村民取证过程中,一度也遇到困难。

面对公安机关的取证,精神已被孟玲芬完全摧残的泉邱二村村民一开始并不配合。驻村专案组积极做村民工作,打消村民的顾虑,鼓励他们积极举报,踊跃作证。专案组向村民承诺,驻地民警24小时接受村民检举。之后,陆续有村民半夜来反映情况,慢慢地逐渐有村民敢出头主动举报问题,村民开始对专案组给予信任。

据了解,孟玲芬在村中限制他人自由,利用高音喇叭威胁恐吓骚扰村民,垄断承包该村自来水、强收村民水费。为了省用水的钱,村里街道上尘土再大,她也不许村民洒水泼街,甚至发现谁家洗衣服多用了水也要堵住门谩骂。曾有村民家中办喜事,由于没给孟玲芬“上供”,结婚当天,该村民竟收到了孟送来的花圈。和孟玲芬关系处不好的村民,家中随意被其勒令断水断电……

值得一提的是,孟玲芬报复心极重,睚眦必报。专案组查明,其坚持将孟凡英的苗木铲毁,起因竟然是20年前两人曾发生过矛盾,这也成为群众忌惮她的主要原因。同时,她又时刻提防别人对她进行“报复”,不许村民聚在一起议论,她的家中从大门到院内要经过数十米长的通道和一个屏障,房门对面安装了全角度高清摄像头。

当地检察机关指控孟玲芬的犯罪事实达15项之多,定州市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长达81页、近5万字。“她干了‘5万字’的坏事。”孟玲芬被判后,有评论不惜用上“罄竹难书”一词。

“即使不是民不聊生,老百姓也被祸害得鸡犬不宁。”主办该案的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安明亮直言,由于孟玲芬这样的不法村干部在村里猖狂欺压村民,百姓已经从心理上形成了对这些“村霸”的恐惧,在高压下害怕打击报复,不敢轻易举报。

安排亲戚担任村干部

在不法村干部的欺压下,村民不敢主动检举,这就需要上级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给村干部戴上“紧箍咒”,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2012年4月,孟玲芬被大辛庄镇政府任命为泉邱二村村务领导小组组长,行使村委会主任职权。2015年1月,孟玲芬才经过选举正式担任村委会主任。有村民表示,2012年,孟玲芬想要当村主任,可村民选举通不过,不知道后来怎么镇政府直接任命了;2015年的选举也是徒有形式,孟玲芬指示他人对村民进行威胁、逼迫,并没有召开过全体村民大会,甚至大多数村民并不知情。“当选”为村主任后,孟玲芬还安排多位亲戚担任村干部。

“个别村支书或村主任靠拳头和恶名,不择手段,将村‘两委’班子变成自己的‘家天下’。”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本应该为村民服务的村官,摇身一变却成为危害乡里的“村霸”,凸显了乡村法治的疲软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

“如果不是因为殴打记者而被媒体曝光,这个村主任的恶行什么时候才能得以打击?”孟玲芬被抓后,诸多网友发出这样的评论。事实上,由于目前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各级部门对于出现的村干部违法犯罪问题不能及时处理,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这些问题村干部的腐败及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2017年,河北省打黑办共确定了7类重点打击对象,着重提出要打击破坏农村治安秩序,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欺压、残害百姓,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农村基层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村官”和宗族恶势力。

“只有法治的阳光照进乡村的每一个角落,才能消除‘村霸’生存的土壤与空间。”安明亮说。□法制日报记者周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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