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童命丧车轮下6名违停车主被索赔133万
对于“违停”,很多司机认为:最多就是罚个款、扣个分。其实不然,“违停”很可能会给你惹来官司,甚至是巨额赔偿。这不,一名男童被公交车碾压身亡,父母把路边六名违停车主统统都告上了法庭,索赔133万!理由就是:如果当时非机动车道上没有违停车辆,保姆就不会骑上机动车道,也就不会发生意外。
新闻事件
男童被压父母状告违停车主
2016年5月16日,小军(化名)放学后坐着保姆的电瓶车回家,途中遭遇意外,被一辆经过的公交车碾压身亡。刑事判决之后,小军的父母对公交司机、6辆路边违停车辆车主及各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了13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原来,事发时,保姆汪某在超越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自行车因躲避突然出现的行人,向左侧倾倒,撞上汪某,导致坐在后座的小军向左侧跌落,摔倒至道路中央,被正在超车的公交车碾压致死。
经公安机关认定,汪某、公交车司机顾某承担主责,小军不承担事故责任。与此同时,汪某行驶一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停放着6辆小轿车,导致其只能骑着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6辆轿车“违停”,并分别进行了相应处罚。
今年1月,浦东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军父母的代理人表示,6辆机动车违法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如果不是违法停放,就不会影响到汪某及另一自行车骑车人的行驶,也不至于影响公交车辆的正常行驶。从事故影响力来看,保姆和自行车车主及6辆违停车辆都有责任,具体责任大小已经由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应基于此进行赔偿。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法治小讲堂
“违停”后果并非罚款那么简单
像这样的“违停”你可能经常会在大街小巷遇见,大多数人都会发发牢骚,骂几句,可这样的违停一旦惹出麻烦,车主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呢?
就本案而言,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关键看是否有过错和因果关系认定事发道路虽然没有禁止停放车辆的标识,但停在路边的6辆机动车,占据了非机动车道,妨碍了自行车和电动车正常通行,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故被认定为违停。但是,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不同的法律责任,交通事故作为特殊侵权的一种,要认定违停车主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结合道路状况、行为的过错程度和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本案中,公交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行使注意义务,且与电动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存在过错。驾驶电动车的保姆,在超越自行车的过程中,同样没有认真观察周边的车辆通行环境,也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注意义务,导致与自行车碰撞后,男童摔倒被公交车碾压身亡。二者都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过错程度较重,故交警部门认定二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路边违停的机动车挤占了非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了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导致电动车和自行车被迫进入机动车道通行,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风险,违停车主们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违停行为并不必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且其过错程序是否达到了足以引发交通事故的程度,还需结合事发时是否处于通行高峰期,是否存在复杂路况以及事故双方过错和有无外来因素介入等来综合评判其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如果法院最终认定违停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或次要作用,那么违停车主在被行政处罚后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1、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相关的道路安全法规,注意安全驾驶义务,遇到复杂路况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距离,留足反应时间。
2、车辆停放应在指定的区域或停车位内,不能停放在非机动车或人行道上。确需临时停车的,应停放在没有禁停标志的区域,并且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临时停车时,驾驶员最好留在车内,随时注意观察交通安全通行状况,及时消除影响交通通行行为。
3、电动车和自行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超车时,应注意后方有无来车,确认安全后再行超车。确需变换车道的,应注意安全,并应尽量避免进入机动车道,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4、发生碰擦等轻微交通事故,在留存证据后应及时移到路边处理,以免影响他人通行。如果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则应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