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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的春节:花光65万冤狱赔偿款 在法院当抄表工(2)

2017-02-03 18:10:03  看看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他(大儿子)从来没有看过我,他连我住在哪里都不知道。”赵作海一脸无奈。他沉默了一会说:“不想多说了,我都有两个孙子了,不想再加大父子之间的矛盾。儿子娶个媳妇也不容易,我们不回家也免去生气。”

赵作海从卧室角落的柜子里,翻出了两个孙子的照片。大的今年5岁,小的3岁,他说上次回老家和孙子见面已是在半年前。

“也没什么好想孙子的,一辈人不管两辈人的事儿,我也没什么钱可以买东西回去看他们。”

不管我们聊什么话题,赵作海把一切问题都归结为没有钱。他没有回避他所得的那笔国家赔偿款,那65万元早已所剩无几。

赵作海的人生,在蒙冤之前波澜不惊,在蒙冤之后波谲云诡。

含冤入狱

1999年,同村村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赵作海作为嫌疑人被拘留。

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刑2年。

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

2010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其无罪,赵作海获国家赔偿款65万元。

2010年7月,赵作海成为民事赔偿代理人。

2012年4月,赵作海在商丘市归德路经营一家旅社,并贩卖烟酒、杂货。8个多月后旅社倒闭,损失4万多元。

2012年7月,赵作海陷入宁夏传销组织,损失17万余元。

2014年3月,赵作海在商丘做环卫清洁工作,月收入1200元。9个月后他因“上班路程远“停止了清洁工作。

2014年10月,赵作海和妻子投资的商丘一家汽车投资理财担保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停止了向他们返还利息,夫妻二人几年来陆续投资的40万余元本金也无法取回。

“我们把钱放在银行里面一万块钱一个月利息也就才30多块钱,但是理财公司一个月能给我们返还利息200块钱,谁不想多挣点。”李素兰把帐算得很清楚,“谁能想到钱就要不回来了呢?”

2016年8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下,赵作海有了新工作——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抄水表,每月只需工作一天,月收入1800元。赵作海和妻子住的这套房子也是法院提供其免费居住,连水电费也由法院方面承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来看我,还有四家电视台记者跟着。我说我没有钱了我要去做乞丐,做乞丐又不犯法。他们说不犯法也不能让我做乞丐。”赵作海回忆起这份工作是怎么来的,“他们还问我说是想要住独院房还是想住楼房,我就选了这儿。”

提到对未来生活的打算,赵作海不停的叹气:“我现在是有心无力,年纪大了好多事情也做不动了。”赵作海说自己以前是个生意人:“以前卖豆腐干什么都可以,我还能背得动一百多斤的东西,现在都是纸上谈兵啦。”

妻子李素兰打断他的话并补充道:“我们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把担保公司里的钱要回来,没有钱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整个采访过程中,李素兰数次打断我们的谈话。听到赵作海的回答李素兰或在一旁大声叹气或当着我的面指责赵作海:“自己家的难处说不到点子上“。

李素兰插话的时候,赵作海两腿并拢坐在沙发上,眼睛注视下方,一言不发。

拜访结束,赵作海憨笑着对我说:“如果理财公司的钱能要回来,我就有钱啦,我就想买啥就买啥。”他说这也算是他的新年愿望吧。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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