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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妈摆射击摊获刑案明二审 女儿:好想抱抱她(2)

2017-01-25 05:11:2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天津大妈非法持枪案26日二审 女儿:想带其回老家

涉案枪支。图片来源央视

取保候审被拒二审除夕前开庭

1月24日下午,赵春华二审辩护律师徐昕在接受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采访中表示,涉案枪形物根本不是枪支。他指出涉案枪形物的枪口比动能与真枪相差百倍,以此作为真枪对赵春华定罪量刑,违背常识。在1.8J/cm2的标准下被划为“枪支”之列的本案枪形物,“打到身上只是个红点,不会伤皮肤,威力远小于弹弓。”

徐昕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被告人明知持有对象是枪支,但赵春华对自己卖的“玩具枪”可能是“枪支”一无所知,摆气球射击摊的行为也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徐昕表示,他在二审将对赵春华做无罪辩护。

该案在二审过程中的几个日期上的插曲,也反映出即将开庭的二审的一些端倪:在赵春华上诉后,辩护律师徐昕分别于1月9日和1月17日两次向法庭提出对赵春华取保候审,但未被获准,同时在1月17日的庭前会议中,法官表示要尽快开庭,但何时开,还不确定,在5天后1月22日,徐昕律师向媒体披露,案件二审将定于除夕前一天开庭。

基于对案情的分析和与办案机关的交换意见,徐昕认为,无罪辩护的难度很大,但无论法院判处有罪还是无罪,赵春华都有望回家过年。

对话

赵春华女儿:“我特别希望她能回家过年”

1月24日,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二审开庭的时间选在腊月29号,自己的母亲就有可能回家过年。“我真的好想抱抱她呀。我特别希望她能回家过年。”

天津大妈非法持枪案26日二审 女儿:想带其回老家

王艳玲手机里母亲的照片。王艳玲说现在最期盼母亲能回到自己身边,好好抱抱她。新京报记者侯少卿摄

重案组37号:你是什么时候接到的二审通知?

王艳玲:前天(22号)晚上5点来钟,收到徐昕律师发来的“二审26号开庭”的微信。至于其他的,律师也没有多说什么。

重案组37号:收到通知后心里是怎么想的?

王艳玲:一审结果出来之后,我就上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始二审。所以当我前天晚上收到律师的微信后,我突然很紧张。一是怕她在里面瘦了、憔悴了,担心她的身体状况。还有一个就是紧张二审的结果。

重案组37号:你上一次见你母亲是什么时候?

王艳玲:就是一审庭审的时候,去年12月27号。我母亲是16年10月份被抓进看守所的,直到一审开庭之前,我都没见过我母亲。然后在27号开庭那天见到了,我看见母亲比之前憔悴了很多。整个庭审过程她都在那里自己哭,当宣布结果听到自己被判刑的时候,她就没有表情了,整个人都麻木在那里了,绝望了。

重案组37号:在一审判决结果下来之后为什么选择为母亲上诉?

王艳玲:我在母亲被抓进看守所之后,就在网上查看了很多资料,看到有“同案不同刑”的例子。所以在一审判决结果下来之前,我还是抱有挺大希望,觉得母亲不会被判得这么重。结果判决一下来,我感觉“天都要塌了”。我母亲本来身体就不好,每天都要吃很多药。我真的很怕她被判刑,在进去之后还能不能出来。所以就还是想再为母亲争取一下。

关键词:射击摊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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