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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女遇害案凶手判死刑 死者父亲称其“灵魂出窍”(1)

2016-12-30 23:21:58  今日头条    参与评论()人

12月3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中传女生遇害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斯达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当庭表示上诉。

遇害女生周云露的父亲庭后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但李斯达的“淡定”的态度令他失望:“忏悔是良心发现,他这一点都做不到……他灵魂已经出窍了。”

中传女生被害案凶手判死刑,死者父亲称其“灵魂出窍”

▲12月30日,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斯达死刑,李斯达表示要上诉。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李斯达听判决家人未现身

12月30日上午9时许,三中院的法庭便等待了众多媒体。半小时后,被害女生周云露的父亲出现在法庭,神色凝重。周云露的同学们也赶到现场坐在旁听席。周父说,事发后周云露母亲身体不好,并且不想再受刺激,因此此次宣判没有来。

李斯达一方则并没有任何人到场,包括作为其代理人的他的父亲。

10时许,剔着寸头、身穿灰色夹克的李斯达被带上法庭,他比之前被控制的时候胖了许多。李斯达全程面无表情,眼神游离,在法官问他姓名时,问了两遍他才反应过来,回答。

三中院经审理查明,李斯达与周云露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同级校友。为寻求刺激并经预谋,李斯达以拍摄微电影为名,于2015年8月9日14时许,将周云露诱骗至李斯达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北侧阳光家园的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将其杀害。在周云露拨打电话求救期间,李斯达对施救人员谎报地址,致周云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中传女生被害案凶手判死刑,死者父亲称其“灵魂出窍”

▲李斯达被带入法庭听取判决。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法院判死刑李斯达要上诉

三中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斯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被告人李斯达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李斯达的故意杀人行为给周云露的近亲属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巨大伤害,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李斯达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认罪、悔罪,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被告人李斯达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根据李斯达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李斯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事附带民事方面,法院判处李斯达赔偿被害人家属5万余元,包含交通费、丧葬费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到,本案中的刑事附带民事中,原告提出了15万余元的赔偿金额,除了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精神损失费外,都予以了支持。

宣判后,被告人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

中传女生被害案凶手判死刑,死者父亲称其“灵魂出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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