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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女生被害案嫌犯:杀人至今,你们都在我的剧本里(1)

2016-11-19 13:27:00  北京时间    参与评论()人

昨天,被指控杀害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露露(化名)的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由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去年8月9日,22岁的中传女硕士研究生露露被同学诱骗至出租屋内遇害。同年8月11日凌晨,嫌疑人李某被警方抓获。

□庭审

不公开审理5个小时

昨天早上8时左右,3辆警车鸣着警笛呼啸着驶入市三中院。半个小时后,被害者露露的父母与被告人李某的父亲先后走进法庭。

由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方指控,李某为寻求刺激,经预谋于2015年8月9日14时许,将年仅22岁的露露诱骗至朝阳区广渠路其租住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切、划露露的颈部,造成露露左侧颈内静脉破裂,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检方认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该案,检方并未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

昨天下午1时20分,该案经过近5个小时的审理,宣布休庭。露露的父母走出法院后向记者表示,李某在法庭上冷漠的态度及言语让他们非常气愤,现在心情难以平静。“如果他有一丝悔意和道歉的表示,我也许还会谅解他,现在看来,我坚决希望法院判处他极刑。”露露的父亲周先生说。

周先生的代理律师田参军表示,庭上李某情绪十分平静。李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并称,从杀人过程到现在都在自己的设计中,“你们都在我的剧本里。”

   

周先生夫妇想念露露时,就会一遍遍翻看相册。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鉴定

嫌犯无精神疾病症状

记者了解到,此前,李某辩护律师一方曾向检方申请进行精神疾病鉴定。

此次开庭,检方就此向法庭提交了司法鉴定书。

司法鉴定分析称,依据现有调查材料结合精神检查,李某存在人格缺陷,做事不计后果,崇尚暴力,缺乏正常的伦理和道德感受。2015年7月李某工作受挫后产生倦怠,对刺激极度渴求,萌生杀人想法,并因此编写剧本,吸引受害者,表明案发前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

归案后,李某能清楚供述犯罪事实及当时心理活动,对所施行为的性质及后果有认识,虽称后悔,但无明显悔意,对其所作所为缺乏自责和负罪感,表现与其固有人格特点(漠视道德,无视社会准则,犯错后不轻易认错)有关。

因此,司法鉴定分析认为,李某在整个作案过程中意识清晰,动机现实,无精神病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

□辩护

律师称其平时守法善良

记者了解,李某的辩护人为其做了罪轻辩护,认为李某具有自首情节,在案发后的抓获现场,李某首先承认了犯罪事实。而当时,警方尚没有掌握确凿证据,仅仅是对李某进行怀疑,经过询问才确认李某犯案,因此应认定李某案发后自首。

此外,李某的辩护律师称,李某平时爱护动物,是个守法、善良的孩子。

此后,法庭进入民事诉讼部分。被害人露露的父母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称李某在欲强行发生性关系未果后,用其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露露残忍杀害。李某还阻止被害人报警,欺骗民警和急救人员,致使露露错过被抢救的宝贵机会。在杀害被害人后,李某仍试图进行性侵犯,未果后将被害人钱包内的现金全部拿走。

关键词: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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