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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走路晃荡暴露身份 2天给女主播刷上万礼物(2)

2016-12-27 15:43:02  大庆网    参与评论()人

马某某交代,他丢了身份证,所以不敢坐火车,怕被抓住,所以只能乘坐长途客车。从他离开北京到大庆,辗转多次乘车,这一路上走走停停,走哪儿偷哪儿。离开北京后,他先在天津作了一次案,后来又在葫芦岛市、四平市和长春市一再作案。在长春市作案时,脚被玻璃伤了,使得原来就受过伤的腿更加不好使了。后来他又回到了大庆市,在肇源县作了案,接着陆续在大庆各地作案。

不顾腿伤力捧“女主播”

在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的想法中,一条逻辑非常清晰:没钱了,就去偷。他不满16岁时,就因为盗窃被抓过。马某某是黑龙江海林市人,在单亲家庭中长大,自称没有看到过妈妈。他对爸爸不满,所以离家出走。而他走路之所以踮脚,是因为一条腿被爸爸打坏了。今年8月在长春市的一次盗窃中,他的脚受伤了,因此走路“晃荡”。那次盗窃活动中,他砸碎了一家商户的玻璃,不小心划伤了脚部,甚至伤到了骨头,裤子和鞋里都是血。他没有治疗脚伤,拖着这条腿回到大庆。民警告诉记者,马某某右脚踝的伤至今没好,甚至没结痂。

马某某有腿伤,有脚伤,走路“晃荡”,这样的他“蜗居”在各个网吧中,他担心手机有定位系统,所以不用手机,主要通过qq与他人联系。曾经盗窃的一万多元两天内就花光了,主要给了那些“网络女主播”送“礼物”。没钱了,他就去砸车,偷店。

大庆的很多商家都喜欢装玻璃门,不安防盗门,又常常把一些数额不太大的钱放在吧台,这些玻璃门往往“不堪一砸”。很多出租车司机也喜欢把一些数额不太大的现金留在车内,因此也让马某某屡次得逞。

元旦、春节临近,警方提示市民:第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议店铺加装电子技防设施和监控设备,门前安装监控探头,尽量用防盗拉门,夜间最好安排更夫或亲自看管,加强防范意识。第二,妥善保管贵重财物。不要将贵重物品、现金、首饰等放在车内或商铺内。第三,及时报警。案件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

心理医生:越是自卑的人,越希望得到认可

17岁的少年犯罪令人唏嘘。那么,马某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为什么能为“网络女主播”刷万元礼物,却不去医院医治自己的脚伤呢?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大庆市第三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单元主任任凯。

任凯说,青少年犯罪有一个特点:嫌疑人往往在家庭中被忽视或者被溺爱。马某某的问题就是缺少爱。这个孩子走到犯罪,就是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理解、宽容、支持和正面教育。从马某某的腿被父亲打伤和马某某离家出走这两件事可以推测,马某某的父亲往往采取简单直接的方式解决与儿子之间的矛盾,而离家出走是马某某对抗父亲的一个方式。

缺少爱、被简单直接对待的孩子往往会表现出冷淡、自私、自暴自弃,对社会也很冷漠,甚至有一种报复的心理。同时,这样的孩子从内心深处,又往往瞧不起自己,核心信念往往是“我什么都不是,很糟糕,我在家庭和社会都是多余的”。因此,腿伤在他看来不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认可。越是自卑的人,越希望得到认可,为了得到心中“公主般”的“网络女主播”的认可,他做什么都愿意。

任凯告诉记者,马某某的身上可能更多地表现出了“边缘性人格”。这样的人格,往往表现出两级化的思维特征,很不稳定,一般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比如他偷窃,也是走哪儿偷哪儿,没有长时间的预谋,是一种随意性的作案方式。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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