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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走路晃荡暴露身份 2天给女主播刷上万礼物(1)

2016-12-27 15:43:02  大庆网    参与评论()人

东北网(微博)12月27日讯12月22日,记者在大庆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乘风公安分局破获了系列盗窃商铺、砸车玻璃盗窃案件。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交待,自今年8月份以来,其采用砖头、木棍等作案工具,砸开商铺玻璃门和汽车车玻璃的方式,先后在让胡路区、萨尔图区、龙凤区、大同区、肇源县等地实施盗窃100余起,涉案金额达10万元。

嫌疑人指认入室偷窃现场。照片由警方提供

让人唏嘘的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今年才17岁,居无定所,他以“网吧”为家,盗窃的赃款竟然都花在网吧消费和网络视频软件上;他没有手机,主要用qq与别人联系;曾经一次盗窃一万多元,竟然两天花光,都给了视频软件中的“女主播”刷礼物;而他的脚在盗窃中受伤,竟然“无暇”去医院医治,直到被民警抓获,才在民警的“陪同”下走进了医院,那时候他的腿部肌肉已经发黑。

“踮脚”小偷频现监控视频

今年8月20日,创业城小区附近的一家书店报案,2000多元现金被偷。通过视频,民警发现,这个小偷走路踮脚。小偷个子不高,挺瘦。12月3日,一家饭店又报案,被盗走3000元左右现金。视频中,这名小偷再次“出镜”。虽然衣着有变化,但是他走路依然很奇怪。通过步态,警方基本确定这位身高160厘米左右的男性是这两起案件的同一个“主角”。在此期间,警方也接收到不少车主报案:车辆玻璃被砸,车内现金被偷。

在一系列的报案中,最大的案值是一万多元,最少的也就几百元。一家理发店被这个小偷“光临”后,200多元的“零钱”就没有了。

乘风公安分局对同类案件认真进行梳理和串并,通过视频侦查和信息研判,初步摸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规律,发现这个小偷作案的两个规律:通常是下半夜作案,作案成本低,常常“就地取材”。小偷的显著特征就是他的步态,警方怀疑他可能一条腿受过伤。还有一点,小偷对现金尤其“青睐”,很少拿东西。他砸了不少出租车,因为一般出租车的车内总有一些现金。

为保证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分局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成立6个巡逻组,在辖区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工作。分局刑侦副局长郑昌君带着所有刑侦人员参加了巡逻设伏工作,憋足了劲,要抓住这个小偷。

“晃荡”走路暴露“小偷”身份

12月13日凌晨,一组巡逻民警巡逻至乘风新玛特附近时,发现了一个身影:他个子不高,走路“晃荡”,与视频中的小偷有着相同的步态,难道那个疯狂盗窃的人就是他?

两位民警身着便衣,跟踪着这位“奇怪”的路人。他走路很慢,左右晃荡,头上戴着线帽子,穿着迷彩棉服,左边腋下似乎夹着个包。他蹒跚来到一辆车前,徘徊不离。当他刚要采取“措施”,对这辆车下手时,民警上前……

果然,这位就是那个民警一直在找的小偷,被当场抓获。抓捕时,马某某手里正拿着小手电,打算窥探车里的情况。如果没有警察的出现,下一步,他就会在车辆附近找找砖头之类的“工具”砸车玻璃了。

民警后来发现,嫌疑人马某某远看像夹着包的腋下,原来是衣服的左侧有一道几十厘米的裂口,里面的腈纶棉都露出来了。当然,这个裂口也是马某某砸玻璃时的“见证”。马某某很快就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他曾经在大庆作过案,又出去“闯荡”,去了北京。先后被北京市朝阳区和西城区的警方抓获,但由于他年龄小,涉案案值少,最后都是由刑事拘留转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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