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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官员疯狂敛财12年 平均每天收2万多(2)

2016-12-21 14:31:2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拆除过程中,时任该区区委一领导也曾过问此事。2011年6月,杨殿钟电话告诉这位区委领导,他朋友的公司拆除加油站受阻,希望区委给予支持。随后该领导便指示区城改部门依法平稳拆迁。

这一通电话,杨殿钟调动了区委、区政府、建设局等一系列资源和关系,所在区也不折不扣地按照杨殿钟的指示去办,他们也许根本不知道——在这背后,杨殿钟拿了50万元。

华商报记者回访了杨殿钟案涉及的证人:“他是个有能力的人,聪明、会来事,但是太疯狂了,可惜了……”近日,有多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也说:“人家是市委领导,打招呼给我,我肯定要听人家的指示和安排,至于是否违法违规也不曾多想,事情也就按照杨的指示那么办了……”

上述的典型故事只是杨殿钟收钱给老板办事的一个缩影,华商报记者梳理看到,其从2002年至2014年间的138次受贿,主要是被12名企业老板一步步“围猎”。

1、开发商想拿项目没给办,白收80万元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4年,杨殿钟37次收受陕西飞鸿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实际控制人骆某贿赂人民币1870万元、“江诗丹顿”牌手表1只(经鉴定价值19.21万元),并利用职务之便,在开发“华城国际”项目工程等事项上为骆谋取利益。

法院查明:2006年5月,杨殿钟与其妻史某等人在厦门旅游期间,接受骆某招待。之后,其利用担任西安市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职务便利,接受骆某请托,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在违法建筑不被拆除中提供帮助,并为其公司所开发的华城国际、北石桥村等城改项目、拆除加油站及向西安某管委会催要欠款提供帮助。

杨殿钟第一次收受骆某30万元,是2007年初,到最后一次2014年中秋节收受的50万元(注:两个月后的11月15日杨被立案查处),37次受贿均在杨殿钟家中;基本上都是春节、中秋节,以及杨殿钟11月的生日,而过生日每次受贿都是50万元。

为什么骆某会如此下血本巴结杨殿钟呢?骆某交代,送钱是感谢杨殿钟的帮助,同时也是为了加深感情,在以后的项目上可以寻求帮助。他记得第10次送的是从香港买回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杨殿钟表现出对手表没有多少兴趣,感觉不太满意,但骆某为了进一步加深感情,还是送给了他,希望在以后的项目中得到更多的帮助。

第23次送钱是2011年6月,骆某为了取得大寨村城改项目,送了80万元,杨当场说此项目已经答应让张某做,不好更改。骆某看出杨殿钟态度比较坚决,便当场表态不参与该项目。骆某认为,虽然大寨村城改项目没有做成,但多年来杨殿钟对他帮助比较大,要维持这种关系,就应该继续给其送钱。

最后一次即第37次送钱,是2014年中秋节前,为了请杨殿钟在以后的项目中继续提供帮助,在其家中送了50万元。

2014年11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杨殿钟被陕西省纪委立案调查;上述骆某的所有项目共涉及各级政府官员17人之多。

骆某认为,杨殿钟是他在西安认识的最大的一位领导,也算是自己在西安的一个靠山,在地方有很大的话语权,他们公司因为有杨殿钟的关系,办事都非常顺利,没有人为难他们。

2、妻子牵线结识的老板,用茶叶盒送20块金条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3年,杨殿钟7次收受西安天浩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人民币500万元、黄金15千克,并利用职务之便,在某县电厂项目等事项上为郭谋取利益。

法院查明:2006年5月,杨殿钟经妻子史某介绍认识郭某后,利用担任西安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职务便利,接受郭某的请托,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在与某县热电厂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上元郡项目、东韦村开发等项目中提供帮助,郭某先后7次共送给杨殿钟500万元、黄金15千克。

关键词:官员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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