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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街道办主任被查 家属750万捞人反被骗(2)

2016-12-20 10:58:2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事情被拆穿之后,李鼎荣一方曾多次提出来要王天圣退钱,王天圣一度表示可以退还200万,但迟迟未退,之后更是不接电话。

2014年9月,李鼎荣的妻子向深圳警方报案。王天圣于2014年11月5日在海南先行被深圳警方抓获。

王天圣一案庭审时,王天圣当庭辩称,自己仅仅是中间人,所拿到的750万悉数交给了李永兴办事。

不过侦查机关根据银行流水发现,王天圣仅将570万转入李永兴的账户,还有180万元则是用作个人消费。

王天圣辩称,除却转账的570万元,剩下的钱款他是通过现金的方式给了李永兴。不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时认为王天圣对这180万没有合理解释,且相关口供查无实据,认定其诈骗18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否认控罪声称是借款

李永兴直到今年4月方被警方抓获。李永兴在供述中承认,曾听王天圣提及“捞人”之事,当时王天圣仅表示李鼎荣涉贪污几十万元,家属愿意花300万元“捞人”。

双方更是在广州开设了一个联名账户,将300万存入,约定在“捞人”事成之后,再将款项拿出。

但李永兴就表示,他曾来到深圳向朋友了解此事,听闻李鼎荣案件较为复杂,还有可能存在涉黑情节。

李鼎荣一案发生之前,宝安警方在沙井打掉了一个黑社会组织,沙井街道办原书记刘少雄因为涉黑已经被查处。

“我听说案件这么复杂,根本不敢去找朱明国。”李永兴供述称,获悉李鼎荣案较为复杂之后,他拒绝继续“捞人”。

李永兴当庭表示,其在组织人事部门工作,担任管理干部多年,不会乱来。他辩称,由于他当时经营槟榔生意亏本需要钱,他转而向王天圣提出借钱,双方还约定了利息。

李永兴当庭否认控罪,称王天圣通过银行转账给他的钱均是借款性质,并非用于“捞人”的费用。

不过王天圣早前否认借钱之说,表示钱款均用于“捞人”。检方则指控,其在收到王天圣支付的570万之后,未依约办理任何李鼎荣一案事宜,指控其犯有诈骗罪。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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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伟 CN067、丁勇 CN007)
关键词:贪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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