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家暴,于都女子赖某携幼子独自外出打工,从此与家里彻底断了联系;17年后,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11月2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于都县人民法院法官近日通过温情调解,原告赖某与被告邓某同意自愿离婚。
据于都县法院经办法官介绍,赖某与男子邓某均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左右出生,系于都当地人。1989年年底,两人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后按农村习俗成亲并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在1991至1998年间,两人共同生育了三个小孩。
因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性格相左,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邓某脾气暴躁,不仅常常殴打赖某,而且酗酒成性。长年累月的家庭暴力,让赖某不堪忍受,遂于1999年6月中旬,带着尚未满一周岁的小儿子独自在广东、福建等地打工生活,并与家里彻底断了联系。直至2016年4月,赖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开庭审理时,原、被告及其三个子女均在场,但赖某独自抚养的小儿子却与自己的父亲、兄弟均不认识,形同路人,这让邓某对其当年的家暴行为后悔不已。
该案承办法官认识到,原、被告夫妻感情虽已无法继续维系,但父子、母子、兄弟亲情却可以再续,于是花费大量的时间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唤起往日的亲情,努力打开双方的心结,想方设法维系“打断骨头连着筋”的骨肉亲情。法官温情脉脉的人为关怀,使得双方最终心平气和同意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