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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复盘贾敬龙案:贾敬龙到底有没有自首情节?(5)

2016-11-14 17:03:3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直至被捕,这条存在手机草稿箱里的短信并未发出。

据当地一名参与办案的民警介绍,贾敬龙被抓获归案后的第一天讯问时,供述了杀人犯罪,但没有提到要自首。在第二天的讯问中,贾敬龙提到想去长丰派出所自首。

一审判决书中贾敬龙的供述称,提前编好自首短信,为的是打完何建华后给他的朋友和家人一个交代。他跑的路线也是事先选好的,就是往长丰派出所跑。

新京报记者调查中了解到,离案发现场最近的是高营派出所,地图显示北高营新村距高营派出所驾车距离约3公里,长丰派出所相对远一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营派出所民警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团拜会现场向西行400米左右到北高营新村村口,向南走建华北大街,路口右拐即是高营派出所。

多位村民记得,当时贾敬龙事先停好的车车头朝东,开车后也是右转往南,随后又往东上了御城路。

此外贾敬龙在供述中还称,案发后他在车上给前女友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告诉她爸妈,说他把何建华打了,去派出所自首。讲完话他就把电话从车窗扔了出去。

贾敬龙前女友的证言证实了案发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贾敬龙给她打过电话。电话里贾敬龙让她告诉她爸妈他把何建华杀了,说完电话就没有音了。

追赶贾敬龙的村民则证明贾敬龙驾驶红旗轿车被车撞停后,贾敬龙从车上拿着一把枪下车,拿枪指着追赶的村民喊:“再过来就弄死你们。”趁村民不敢上前,继续向南跑,并回身冲村民开了一枪,村民开车将贾敬龙别倒在地,枪甩到一边,村民上前一起将贾敬龙制服。

石家庄市中院一审判决显示,对于被告人贾敬龙及其辩护人所提贾敬龙有自首情节的辩解和辩护观点,经查,被告人贾敬龙虽事先编辑短信称作案后要投案自首,但并未向他人发送,其作案后也未拨打110报警电话,其驾车离开现场被围捕时,当众开枪,直至被群众驾车撞伤后抓获,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其作案后投案自首,故对该辩解和辩护观点,不予采纳。

河北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同样没有认定贾敬龙的“自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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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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