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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复盘贾敬龙案:贾敬龙到底有没有自首情节?(3)

2016-11-14 17:03:3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北高营村的旧村改造工程于2009年启动。该工程涉及全村701户,也包括贾家。

2009年11月28日,北高营村两委会通过《北高营村旧村改造搬迁安置办法(方案)》,其中规定,旧村改造中每户每块宅基地一共给300平米的楼房,平房每户白给200平米(其中多层100平米、高层100平米),再允许购买100平米的平价房(为村里定的购房价)。对于每套楼房中实际超出的面积部分,则根据楼型和超出面积按相应价格购买。

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于2010年11月10日与北高营村委会签订了协议。按照规定,贾同庆要随时听候村委会关于拆迁房屋和置换楼房的统一安排。

贾同庆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签协议是出于无奈,因为他如果不签字,村里就不给办理他母亲的社保。

采访时贾同庆又说:“我不签字,我其他几个弟兄就来劝我。我最终就签了。”

新京报记者从北高营村多位村民处了解到,村里给符合条件的村民入了社保,办不了社保的由村里发放养老金。

一名负责村财务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贾同庆及其妻子、母亲的社保编号,以此证明村里并没有中断过贾家人的社保。

该村一名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我们先征求村民意见,当时同意拆迁的户已达96%。”

新京报记者拿到的一份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显示,该办公室于2010年6月24日批复同意将长安区北高营村列入2010年城中村改造计划。文件的“拆迁和安置计划”部分显示,2010年内完成旧村建筑面积6.62万平方米的拆迁。

在家庭内部,贾同庆签协议的举动引起了儿子贾敬龙的不满。当初盖房时,贾同庆口头答应自己住一楼、贾敬龙住二楼,“他觉得二楼是他的,后来跟我说,‘你们不应该不跟我说就签字’。”

贾同庆向新京报记者承认,签协议一事没有跟贾敬龙沟通,是自己做的主。

签完协议后,贾同庆拿到了第一套楼房。一审判决书中北高营社区居民委员会情况说明载明,该村于2012年1月17日给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为130多平方米。

上述村里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北高营村旧村改造为滚动式开发,改造搬迁也是分片区进行,村民同意后先签协议,分到一套房子后再给2个月的装修时间,然后拆家里的旧房,“这是村里的规定。”

村民金某和陈某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先分新房、装修、再拆旧房”这一说法。

但2个月后,贾同庆没有自行拆除旧房。之后他和妻子搬入新房居住,原先旧房的物品已经搬了大部分,只留下一些不常用的东西。

旧房第一次被拆是在2013年初,一审判决书中贾同庆及贾敬龙姐姐贾敬媛的证言都提及,这次拆迁是何建华带人去拆的,因为被贾家人阻拦,当时只拆了一部分。

贾同庆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次拆迁拆除了门庭和前房梁,连接一层二层的楼梯也拆了,“贾敬龙自己收拾好,还买了个铁梯子上下楼。第一次拆了之后他就住到二楼去了。”

在房子被拆当天,贾敬龙站在父亲跟前磕了三个头,称从此断绝父子关系。贾同庆向记者描述了第一次拆迁后父子间的这一场景:“我没说话,我就笑了笑,我养他这么大他说了句这样的话。”

2013年2月20日,北高营新村再次向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约110多平米。

2013年5月7日,贾家旧房第二次被拆,贾敬龙与拆迁人员双方发生了冲突,最后,旧房还是被拆完了。

后来,贾敬龙并未与女友成婚。究竟为什么不结婚了,贾同庆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自己也不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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