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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案年增长6倍 旗舰店专营店被诉最多

2016-11-10 21:43:2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禹潼)“双十一”临近,市二中院对涉及价格问题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调研发现,案件数量今年比去年增长了6倍,“旗舰店”、“专营店”被诉最多,九成以上的纠纷案因商家虚构原价。二中院提醒消费者应理性消费,网购警惕价格欺诈。

数据:网购合同纠纷案年增长6倍

二中院调研发现,2015年及2016年前10个月,二中院先后审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29件和212件,较于2015年全年度,2016年前十个月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数量增幅超过600%。

据介绍,因促销周期短,强度大,交易频繁,商家的“促销季”已成为价格欺诈问题的高发期。此外,价格欺诈还在网购电子产品、服饰、箱包、酒水等日常消费品领域多发,在名表、珠宝首饰等奢侈品领域偶发。

从诉讼主体来看,维权主体多为职业打假人,被诉主体多为网络交易平台上的“专营店”、“旗舰店”或知名品牌自营网店。从诉讼结果上看,维权者胜诉率较高。

虚构原价成价格欺诈最大招数

调研发现,虚构原价是网络商家进行价格欺诈的最主要方式,占到涉及价格欺诈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的90%以上。其次,虚构商品的优惠幅度和结算价格高于标示价也成为价格欺诈常见“招数”。

此外,一些经营者以“限时”、“限量”为由,要求消费者在指定的时间内下单并完成支付。消费者在结算支付中易忽略结算价格与标示价格之间的差距,做出未必真实意思的购买决定。

法官认为,网络商品信息众多,更替频繁,监管难度较大、违法成本较低等原因是引发价格欺诈的原因。

建议:消费者应理性消费警惕欺诈

法院建议消费者,应注重对所购商品信息的搜集和对比,理性消费,谨慎交易,树立证据意识,若遭遇价格欺诈,应积极维权。

此外,网络商品经营商要正确认识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诚信经营,全面如实标注商品价格信息,多从商品品质、服务质量等方面着手,多方位提高竞争力。

同时,网络交易平台应规范自身、提高店铺准入门槛,健全入驻店铺的商品价格审核及惩戒机制,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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