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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未成年人为15元上网费抢劫残杀七旬独居老人(4)

2016-10-30 01:30:05  财经网    参与评论()人


图为记者向网戒中心少年家长提出的问题,以此来审视是否家庭关系中存在某种问题,从而促使孩子沾染上网瘾,大多数家长的回答为‘是’。


图为记者向网戒中心中的孩子们提出的问题,很多有网瘾的孩子回答为‘是’

面对上述问题,网戒中心的很多家长都给予了默认,而在孩子在心中,也大都有着类似的感受。所以,与其说是游戏的吸引力太大,不如说是现实与网络世界的巨大落差,令他们失去自制。

网瘾的成因众说纷纭,十分复杂,但其中家庭环境占据很大一部分,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其价值是不可估量的。真的希望,以后这样的悲剧可以不再发生,人们能用爱,将孩子们从虚拟世界中召唤回来。

[本期链接]抢劫&故意杀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方法,当场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故其社会危害性要从两方面分析:

(1)从侵犯财产的角度看,抢劫犯罪的数额、情节和所抢劫财物的性质是体现其社会危害性的主要因素。

(2)从侵犯人身权利的角度看,抢劫犯罪的手段危险性、对人身的危害后果则是体现其社会危害性的主要因素。

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行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故意杀人并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注:本案中除办案人员外,其余皆为化名)

(原题为《周末故事 FM:致命的吸引》)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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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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