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东莞开枪押运员被调查 专家:开枪需判断的情况复杂(2)

2016-10-29 07:00:04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业内人士称开枪需判断的情况复杂

此前曾从事过运钞车押运工作的赵先生介绍,运钞车上的押运人员都经过上岗培训,根据规定,押运人员在押运过程中可以携持枪证佩带枪支,以应对突发情况。

赵先生表示,根据此前工作中的相关规定,押运过程中,如果遇到有人意图对押运人员或者财物造成危害,押运人员应首先对其进行口头警告,警告起到作用后则不再采取其他行动。如果在押运过程中发生事故,车辆、人员或者财物遭受损害,应当及时报警对实施破坏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并通知押运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更换车辆对押运物品进行转移。

赵先生据此前工作经验介绍,在口头警告和报警均无用时,押运人员和财物依然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动用枪支。每辆押运车上都有一个负责人,应当由他判断是否可以开枪。“一般情况下开的第一枪可能是空枪,没有子弹,得朝天上开,主要是起威慑作用。”鸣枪示警依然无法阻止不法分子对押运人员和财物的威胁时,押运车上的负责人可以指示押运人员开枪。“一般都是打在不法分子腿上,使其丧失侵害能力就可以了,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以毙命。”

赵先生称,押运人员配备的枪一般是防暴枪,远距离杀伤力很小,而近距离杀伤力则比较大,有可能导致毙命。还有一些押运人员配备的是钢珠枪,杀伤力就没有那么大,一般不会导致死亡。“开枪前需要判断的情况很复杂。”

首页上页12  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