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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翁继承遗产被要求证明去世母亲是否曾再婚(2)

2016-06-30 05:20:02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工作人员表示,公证处让申请人到社区办理,就是一个错误。“他们怕担责任,就把所有责任推给社区,可社区也担不了这个责任啊。”工作人员说,两方已经就此问题争执多年,可一直没有一个结果。

“这个事儿,我觉得就应该由民政部门开。要不就由你公证处下来调查,如果调查需要,我们社区可以配合,让我们的网格长下去陪着调查,这都没有问题。但证明,我们是开不了的。”工作人员说。

派出所:这个证明没有办法开

下午2点左右,王女士在记者的陪同下,再次踏入了锦程大街派出所。

户籍科的民警对记者说,王女士已经来过派出所,并开了一份死亡证明。

“我们下发的通知,十几种不予开具的证明里,就有一项是死亡证明,按规定,我们是可以不给她开具的。但为了让老百姓能够少跑,少点曲折,我们能给开的还是都给开了。但这个婚姻证明,我们真没办法开。”

民警表示,在公安部的系统里,确实有婚姻状态的登记,但登记信息都是由当事人拿着证件自主到派出所更改的。“比如结婚、离婚,都是要拿着结婚证、离婚证来,我们核实后,再登记到系统里。我们跟民政的系统不联网,他不来,我们这儿就没办法更新。”

民警说,因为无法保证当前状态是否与民政所登记的信息相符,所以无法开具这项证明。

省民政厅:曾因开具证明赔偿不少钱

下午4点左右,记者又联系到了吉林省民政厅的相关工作人员,并对此事进行了咨询。

工作人员称,在2015年10月份,民政部下发了一项通知后,确实已经不开具此类证明了。

“这个不开具证明的通知,是民政部和司法部共同下发的,司法部也是认同这个通知的。按道理来说,公证处就不应该要这个证明了。”

工作人员介绍,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前,民政部门确实多次开具关于婚姻状态的证明,但恰恰是因为开具了证明,才发现了隐藏其中的问题。

“我们曾因为开这个证明,农安县赔偿了四十万,吉林还有两个地方,一共赔了七八十万,这钱都是我们民政给拿的。”

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民政部门为省内联网,而不是全国联网;如果当事人在其他省份,比如说对方的所在地登记,尽管也是合法的,但通过吉林省内的网络信息却无法查询到这个人的婚姻状态。

另外,因为年代问题,很多老一辈居民的婚姻登记都是手写的,没有录入到网络中去,这样的信息也是查询不到的。

“所以,现在我们真的不能给开这个证明,王女士家这种情况,我们只能手写一个查无此人,但还不能给盖章。”

社科院专家:

解决这类问题需建立起大数据库

想让这类事情不再发生,该怎么办?29日晚,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的一位专家在接受新文化记者采访时表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建立大数据库,使行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如果这些信息,在网上都可查的话,就根本不用登记,也不用开具证明,一查就解决问题了。”

专家说,其实各部门下发通知“不给开具证明”,本意是为了能够简化百姓的办事流程;但目前,现状有时却恰恰相反———因为取消了证明,反而让百姓无处可办理。

专家称,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市民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很多信息因为年代久远没有登记,可以将这些百姓的基本信息,像普查人口一样,彻底、及时进行登记,包括婚姻状态、家庭结构等等,建立起大数据库,这样的话就不会出现这些烦心事儿了。”

新文化记者 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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