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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不能拿临时工当借口(2)

2016-06-16 04:05:1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如此大体量的工作人员被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是否会导致人员不足?对此,汪玉凯认为,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有限,有些地方编制和非编制人数达到1:1,因此单纯清退合同工、临时工会给执法队伍造成一定压力。但是现在执法队伍面临执法范围太广的问题,间接导致需要庞大的执法人数,在这一点上,应该加大改革力度,破除不同部门执法间的界限,譬如建立一支对卫生、文化、市场进行综合执法的队伍,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减少人员,还能更好地对执法人员进行相关职业培训,提高执法效率。

■ 纵深

负面事件频现“临时工”多省份已开展清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1989年10月5日,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该文首次对“临时工”作出明确定义,即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负面事件多以辞退“临时工”告终

对于此后一些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雇用临时工,甚至对其“偏爱”的情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客观原因是正式编制实在太少;主观上是因为行政执法过程中易引发冲突事件,此事把临时工挡在前面,出了事直接开除了事;同时临时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一些正式职工不愿干、不相干的事情可以由他们代做。

此前有媒体对2011年到2015年“临时工”执法典型案例进行梳理,记者注意到,其中多为负面事件,且一旦事发往往以“临时工”被辞退或开除告终。

如2015年12月,成都一名协警在纠正一名逆向违章停车的车主时,因为对方拒绝配合,最终被迫掏出警棍,口头警告车主配合执法。该协警被以违规使用警械为由辞退。

中办国办发文要求清理行政执法人员

去年1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记者查询发现,此前已有多个省份开展类似工作,近期也有一些地区在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如去年4月3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要求在4月1日至5月20日间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行政人员清理工作。

此外,《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禁止为合同工、临时工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申领和发放执法证件,单位安排无证人员继续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 实习生 戴轩   

(责任编辑:赵逸 CN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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