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四川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不能拿临时工当借口(1)

2016-06-16 04:05:1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四川:清理行政执法临时工并非辞退

近日,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从6月15日起将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清理,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清理重点包括: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在行政执法岗位上,是否属于在编人员,是否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执法单位是否存在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等。

“执法再出事儿就不能拿临时工当借口了”

就四川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一事,四川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中临时工、合同工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较多,这些部门的工作量比较大,但是由于机构编制设置的原因,在编人员不是很多,因此在一定情况下会由临时工、合同工来协助执法。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发文清理临时工、合同工等人员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不能从事之前的工作,而是不能介入与行政相对人直接有关的执法工作,但是可以协助执法人员,以此弥补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

其以城管为例说,如果合同工、临时工没有行政执法资格,他们可以劝导路边的摊贩,如果摊贩不听或者确有违法行为,则要由执法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于这类人员的人数规模,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只有一个大概的估算且不便透露,但是要通过此次清理摸排具体数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也可能会为不同行业机构编制改革提供一定依据。

清理行政执法队伍会有什么影响?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执法工作的影响主要在于规范执法行为,“之前总有报道,城管一出事就是聘用人员、临时工,我们想通过这次清理达到一个目的,就是以后再出了什么事儿,就不能拿临时工、合同工当借口了,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追责会更加明确。”

记者注意到,对于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职责范围,中办国办于去年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提到,要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四川省将在2020年之前出台相关办法,作为行政人员管理的配套措施。

清理临时工有何必要性?

行政单位中“临时工”、“合同工”的称呼由来已久,对于将他们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新京报记者,行政执法人员之所以能够执法,是因为执法主体具有正当性,如果执法主体是临时工或合同工,那么就不具备这样的正当性。

对于此前媒体报道中经常提到的“临时工”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等恶性事件,汪玉凯表示,很多临时工合同工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缺乏法律素养,执法容易出现问题,“像这样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不仅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而且因为老百姓不知道你是正式还是非正式,一旦看到不正规的执法行为,很容易损害政府的形象。”

临时工和合同工被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之后,他们应如何安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主要还是通过市场解决问题,因为执法能力和素质与执法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他们可以重新寻找合适的岗位。

是否会造成执法人员不足?

河北曾在2014年开展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临时工执法责任一律取消。据当地媒体报道,河北省共清理不合格和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81720名,占现有持证人员总数的3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