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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医三院气体致盲:涉事公司被曝曾购工业原料(2)

2016-05-27 14:22:3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使用气体的26名患者都出现炎症反应,医院于7月3日上报此事,并要求患者再次入院手术,将气体紧急抽出。此后,其中12名患者眼盲。

随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抽取6支进行动物实验,结果:被注射的小白鼠一个接一个地死了。

几乎同时,去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为59名患者手术,注入该批次气体,45名患者出现不良反应。

这家医院也立即上报食药监部门。

接报后,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评价中心组织专家调查组调查。去年7月22日,调查结论为,该事件与使用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关联性明确。

“我们的产品自检是合格的,公司也在等说法,账上800万元资金被冻结,肯定对我们有影响。”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对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说。该公司是“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生产方。

4月28日,晶明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吴亮在电话里说,目前此事还正在调查,在没有查清楚之前,他什么也不会说,“我相信国家会把这件事搞清楚。”

吴亮是晶明公司的创始人,15040001批次生产销售时,他是晶明公司的负责人。

被抹去的原料商眼盲患者林靖向天津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回执上,“问题气体”原料商被人抹去

患者们想知道致盲的全氟丙烷气体成分。

两家涉事医院对此也提出疑问。

院方反映,一般来说,手术后有炎症反应,可通过激素加抗生素治愈。但使用该批次产品的患者在上述治疗方法使用后,炎症现象不但未缓解,反而加重,并出现视网膜血管闭塞和视网膜坏死。因此,可判断患者为非感染性炎症反应。

另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评价中心对此事的调查报告显示,问题气体吸收速度慢,不符合常规要求(一般在3天内完全吸收)。

南通20多名患者去年向晶明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公布问题气体成分信息,但无实质性回复。

2015年年底,包括林靖在内的22名南通患者向江苏省卫计委、国家卫计委寄出了信访材料,要求查明真相。

林靖聘请了律师。通过律师等多方了解,林靖得知,晶明公司并不生产全氟丙烷,他们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是从别处购买到全氟丙烷气体后,再通过过滤灭菌、灌装分袋而成。

今年1月14日,在律师的帮助下,林靖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信息公开,随后获得部分调查信息(以下简称调查信息)。

林靖从调查信息中发现,至少从2010年起,晶明公司所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就从国内一家原料商处进货。

调查笔录显示,一位叫马路线的被调查者称,2014年至今,晶明公司共分3次从某公司购进全氟丙烷气体,分别是2014年4月,2014年8月,2015年4月,每次购1小瓶8公斤。

前两瓶气体,晶明公司用来生产了15040001和15040002两个批次外,还生产了其他五六个批次的产品。

笔录上,马路线提到自己公司名字的地方,都被人为涂成空白。一同被涂抹掉的还有“产品标准,工艺”等。

重案组37号探员对此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询问,得到的回复是:此属商业机密。

同样,晶明公司面对探员也讳莫如深,“即使你们找到原料厂家,他们也不清楚情况。”

5月20日,林靖起诉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案子在法院立案,他要求对方必须公开“问题气体”的原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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