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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夺命海滩”3年溺亡28人 公司政府称管不了(图)(2)

2016-05-19 14:12:5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据媒体报道,从2012年到2015年8·15事件前,该区域有28人溺亡,说明该区域事故高发,提醒警示也要相应提高。但代理人昨天在现场查看,2.8公里的海滩上只有两块提示牌提示有暗流,这恰恰说明警示不够。”

“你只要走近这个海域,就能听到广播不停地播放‘不要随意下海’,难道这不是警示吗?”大东海公司代理人反驳道。

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杨春梅等上诉方有调解意愿,大东海公司代理人表示其未得到授权,故该案暂时闭庭。

◎探访

多人在危险区域游泳

前日,大东海一碧万顷。尽管风平浪静,但海滩仍遍插着横幅、铜牌等各式警示牌,上面写着“危险!浪大、有暗流禁止下海游泳”“此处危险禁止下海”等警示语。

上午10时许,穿过榆林广场,下了台阶,沿着海边向东走三四百米,溺亡者孙童的父亲孙尚斌第5次来到事发海滩,他指着几节钢丝网称,事发时,该段并没有钢丝网,这5节钢丝网全是后来新装的,因为退潮,杨春梅夫妇带着孩子们东行,并没看到有钢丝网,也没看到有“军事管理区”的提示,“甚至没有人告诉他们一声,这儿很危险。”

沿海滩西行,记者发现海里用红色的浮标共隔出了5个安全区域,每个宽约20米,往海里延伸约50米,约100平方米的安全区域,游客仿佛泡在游泳池。在安全区域外,有不少游客在游泳。记者问工作人员为何不管,他们摇摇头说“管不了”,游客如果在浮标外游泳,大东海是不需要担责的。

“从来不去大东海,那里有暗坑、逆流。”提及大东海,不少当地人也为之色变,他们说,学校老师也会经常告诫学生注意安全,不要到大东海这片海滩下海。

◎追问

公共海滩出现溺亡谁来担责?

多部门称对此事没有责任

大东海溺亡事件频发,经营公司认为不应担责,那么政府部门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呢?该案开庭结束后,记者相继采访了三亚市安监、旅游、海洋局及市政府等多个部门。

三亚市安监局一负责人回应称,“大东海公司已经用浮标画出了安全区域,在安全区域外游泳溺亡,应该自行担责。”至于政府相关部门在此事件中是否有责任问题,该负责人认为应该找三亚市旅游委,因为旅游委是大东海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

三亚市旅游委一负责人却称其已向大东海公司进行督导,但是大东海公司称游客不听劝,他们也没办法,“有工作人员都被游客打了。”该负责人称,大东海公共海滩安全问题,应该去找安监部门负责,或是谁批谁负责。

据了解,对于大东海区域的使用审批,最初是国家海洋局予以批准,但去年底大东海公司对该片海域的使用权证已过期。此时,其是否算无照经营?对此,三亚市海洋局一负责人认为,大东海使

用权证续期手续已经提交,“我们只是业务单位,最终的审批是在三亚市政府,你们去找5科吧,海洋局归他们管。”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三亚市政府5科,5科一负责人介绍,关于大东海公司使用权证的续期手续,三亚市海洋局尚未报上来,“报上来后,我们会将材料递交到领导。海洋局是业务部门,可找专家论证,形成报告,这个报告才是决定是否审批的依据。具体情况可以向海洋局寻求解决。”

为何不封闭存在隐患的海滩?

会破坏漂亮海滩的整体性

既然公司及政府部门都没有一个好办法来管理这片海滩,为了保证游客生命安全,为何不能将该片海滩关闭?在对大东海公司及三亚市安监、旅游等相关部门的采访中,记者也就该问题了解相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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